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
债权总额:39,257,057.04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债务人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截止日2020年11月5日,涉及债权总额39,257,057.04元,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其中本金:10,420,000.00元、欠付利息1,607,906.49元、罚息复利5,513,911.25元),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其中本金:15,500,000.00元、欠付利息1,553,238.9元、罚息复利4,662,000.40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一、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1、债务人概况
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Q,成立于2005年2月22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 1 号,法定代表人陈玲芳,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轴承、滚子等通用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出口业务。
企业目前状态
目前企业已停业。
2、债权情况
(1)2015 年 9 月 1 日,借款人勤昌轴承公司向青铜峡农信社借款 990 万元。2015 年 9 月 22 日,勤昌轴承公司与青铜峡农信社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青铜峡农信社向勤昌轴承公司发放借款 99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借款利率为 7.666667‰,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的 20 日,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金,并对罚息、复利及违约责任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目前,本金余额990万元。
(2)2017 年 6 月 20 日,借款人勤昌轴承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向青铜峡农信社借款 77 万元。2017 年 8 月 29 日,勤昌轴承公司与青铜峡农信社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勤昌轴承公司发放借款 77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17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借款利率为 3.625‰,借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的 20 日,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金。并对罚息、复利及违约责任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目前本金余额52万元。
3、担保情况
第一笔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保证人: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曹文敏。
抵押人: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物系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
第二笔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保证人: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郑玉莲。
4、诉讼情况
两笔贷款均已立案,正在诉讼过程中。
二、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1、债务人概况
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Q,成立于2011年3月10日,企业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 1 号,法定代表人郑玉莲,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轴承套圈、研发、制造销售。
企业目前状态
目前企业已停业。
2、债权情况
2017 年 3 月 31 日,金环轴承公司与青铜峡信用社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约定:金环轴承公司公司因偿还青铜峡联社营业部(2016)年流字第 003 号合同下贷款本金,向青铜峡信用社借款 15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从 2017年03月31日至2018年03月27日,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息5.8‰。每季末月的第 20 日按季结息,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金,金环轴承公司逾期的,对其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3、担保情况
该笔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保证人: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徐新志、曹文敏、郑玉莲。
抵押人: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抵押物系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
4、诉讼及保全情况
已诉讼,已判决。在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处置方式:单户对外公开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的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长信春天综合楼12层
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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