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工作(2020年第三批)的公示
关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工作(2020年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有关规定,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5类行业各类企业可开展以工代训,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申请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审核我区天扬光电、圆创磁电、中部半导体等10家企业为此5类行业企业,2020年第三批以工代训补贴申报4367人次,共需补贴87.34万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在公示期内若对以工代训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举报。 举报电话:信阳高新区社会保障中心8166817。 附件:《信阳高新区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5类企业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明细表》 信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信阳高新区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5类企业第三批以工代训补贴明细表 填报单位:信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制表时间: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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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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