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社区开展“党建引领活力新庄——创文在新庄,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

新庄社区开展“党建引领活力新庄——创文在新庄,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

关于政府购买新庄社区开展“党建引领 活力新庄——创文在新庄,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 ”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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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庄社区开展“党建引领 活力新庄——创文在新庄,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为促进社区、社会的文明和谐发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经民生微实事第二次专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我社区拟开展“党建引领 活力新庄——创文在新庄,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
项目预算金额:¥ 51304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活动 宣传 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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