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条件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已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工作的需要,委托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2.1 招标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227000.64元。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招标内容:
2.6.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地点 | 项目数量 |
1 |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矿区 | 1项 |
2.6.2矿区范围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拟设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拐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坐标(m) | Y坐标(m) | |
1 | *******.574 | ********.658 |
2 | *******.479 | ********.281 |
3 | *******.003 | ********.331 |
4 | *******.587 | ********.106 |
5 | *******.548 | ********.147 |
6 | *******.611 | ********.330 |
7 | *******.933 | ********.734 |
8 | *******.934 | ********.360 |
9 | *******.365 | ********.169 |
矿区面积:0.0471km2 |
2.6.3工作目的和任务
1、工作目的
在充分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及踏勘的基础上,通过地质填图大致查明地质特征,以一定的网度控制工程和系统取样,大致查明勘查区地质、构造特征、岩浆活动等分布特征,及其矿体的影响情况。大致查明主要矿石的分布形态、矿石质量等,大致查明矿体的规模和分布特征,估算内蕴经济资源量,大致了解矿床水文、工程、环境等开采技术条件,编制并提交《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提交通过评审成果报告及评审意见、备案文件,为采矿权设置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2、工作任务
(1)通过地形测绘引入控制点、确定工作区范围及界线、测量勘探线剖面及工程点测量等,为地质填图提供地形底图,为钻探工程提供准确的位置。
(2)通过地质测量大致查明矿区及周边地层、构造及岩浆等地质条件;再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图测量,重点利用露头、边坡等,大致查明用页岩的分布及构造分布特征,为钻孔设计和施工提供地质依据。
(3)通过钻探工程、系统采样及实验测试等工作,有效控制矿体覆盖层,大致查明矿体空间分布特征,大致查明节理裂隙发育情况、矿石质量变化情况等,并大致了解共伴生资源利用的可行性。
(4)充分收集区域上的水、工、环地质资料,开展勘查区的水文、工程、环境及灾害地质测量,大致了解工作区开采技术条件,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矿山开采提供依据。
(5)通过资料综合整理分析编制地质普(详)查成果报告,估算内蕴经济资源量;对矿床的开发利用进行概略性研究,编制普(详)查报告并提交广东省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作为采矿权设置及资源储量备案及开发 利用方案编制的依据。
2.6.4工作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6)《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2、主要技术依据
(1)《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D2006-01);
(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3)《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
(5)《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
(6)《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 DZ/T 0033-2002);
(7)《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8)《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
(9)《岩芯钻探规程》及其他相关的规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1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2)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等。
2.6.5技术路线
勘查工作中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标准、工作细则及各有关矿种的地质勘查规范为工作标准。
工作部署遵循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的原则。通过地形测绘、地质填图、水工环测量及钻探工程等,大致查明矿区矿体分布特征及矿石的质量情况,为矿体的圈定及资源储量计算提供的依据。工程施工遵循由已知到未知,由浅到深,由疏至密的原则。
2.6.6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在充分收集区域地质资料及地表踏勘的基础上,根据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及广东省相关矿产资源管理文件,通过地形测绘、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测量、钻探及实验测试等工作,大致查明工作区地层、构造、岩体等分布特征,及其矿体的影响情况;大致查明矿体分布特征和矿石质量变化情况,大致了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估算内蕴经济资源量,向招标人提交具有相关审批部门评审意见和备案意见的地质报告,为矿产资源的出让和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具体调查任务为:
1、地形测绘开展工作区控制测量、地形测绘及工程点测量,对探矿工程、剖面起终点、重要的地质点等进行测量控制。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依照 1993 年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要求进行。
2、地质测量主要为地质剖面测量及全区地质测量工作,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勘查规范执行。
(1)开展地质剖面测量工作,摸清矿区内的岩石类型、岩体露头情况、地质构造等信息,为下步地质测量确定填图单元;
(2)以收集及实测的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为底图,在工作区范围内以及周边地区地质测量工作,大致了解工作区及其周边地区岩体(矿体)、地质构造的地质特征;同时在矿区范围内进行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大致查明矿区内矿体地质特征、覆土层厚度情况等。地质填图点布置的密度及数量应根据填图比例尺大小、构造复杂程度、基岩出露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确定。
3、钻探严格按照《岩芯钻探规程》及《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开展工作,严守钻探六大指标,钻孔孔径满足样品实验测试及水文调查等其他工作需要,同时保证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和绿色勘查,和谐处理社区关系。
4、水工环地质测量以完成的工作区地质地形图为底图,根据汇水面积和水文单元调查面积,收集当地水文、气象、地震等资料,对工作区水工环条件进行调查,对矿山开采影响较大的地质因素重点调查,预测和评价可能造成的工作区地质环境问题,确定水工环地质条件类型,为矿山开发利用提供可靠地质资料。
5、取样及实验测试包括岩矿鉴定、岩石力学性质试验、水分析、小体重、放射性、砖瓦用页岩其他指标试验等,采样严格按照固体勘查勘查规范执行,实验测试工作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规范及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样品测试结果还应满足内检和外检合格率要求。
6、地质勘查报告编制综合收集和分析区域地质资料及工作区勘查成果,严格按照勘查报告编制规范编制成果报告,估算工作区主矿种内蕴经济资源量,对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可行性进行分析,对不同类型资源进行分类,并估算其资源量,最终提交通过评审中心评审的成果报告。
2.6.7主要成果
项目成果包含纸质成果及光盘,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文本成果、 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成果等。
中标人提交成果资料:
《紫金县紫城镇蓝坑村砖瓦用页岩储量核实报告》一式六份及相关图文资料、专家评审意见、对应的属性电子数据光盘。
2.6.8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费、人工费、成果评审费、各种税费、验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等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并完成资料移交止,时间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
3、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 30%;
(2)中标人完成全部野外地质工作后 1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 40%;
(3)中标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成果通过评审、备案并移交工作成果后 1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总金额的 30%。
备注: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招标人已经按期支付。
5、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
(2)中标人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同样问题整改两次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其他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6、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保密:凡涉及招标及合同中的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和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9、验收要求:
(1)验收应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验收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10、其他要求
(1)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等。
(2)招标人配合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条件(如有)。
(3)其余未尽事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补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4.1 2020年09月01 日在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yzzzb.com/)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或邀请函,请于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份)。
4.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22日上午09:30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同时举行开标、定标会议。投标地址:河源市长安路商业街东六排南二栋南C、D卡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5. 投标人须知5.1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
招标人:紫金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河源市中政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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