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及氧气站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液氧及氧气站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湖州市水务集团液氧采购及氧气站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州市水务集团液氧采购及氧气站设备租赁项目已由湖水务发【2020】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ZJHY2020-258。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地点:南浔区太湖水厂厂区。
招标范围:液氧采购及氧气站设备租赁。
供货期:液氧按批次供货,成交人自接到发包人的每批次交货通知起24小时内货到发包人指定地点;氧气站设备,于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期:5年(暂定服务期时间从2021年2月27日起)。
投资估价:180万元/年。
建设规模:液氧使用量约2000吨/年;设计制水能力为40万m3/d,50m3液氧储罐及配套设备一座。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生产或经销气体的供应商;
3.2、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日处理20万m3/d及以上水厂液氧供应和氧气站设备租赁的合同业绩一个。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竞包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其他交易--交易公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相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整(以开标室的时钟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具体详见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休息区开标信息公告栏)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投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整(以开标室的时钟时间为准)
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应当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名称 |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州市杭长桥中路118号 | 湖州市龙泉街道田盛街819号香溪悦府1楼 |
联系人 | 吴越 | 刘秀云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
邮 箱 | / | ********2@qq.com |
注: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9.1、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必须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
9.2、进入交易现场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9.3、防控期间,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9.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投标地点,“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投标地点;
9.5、所有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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