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 [2020]1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优抚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优抚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项目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122号(河北省优抚医院南院)、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85号(河北省优抚医院北院)。 2.1.3建设规模:南院污水处理量150m3/d,北院污水处理量200m3/d。 2.1.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河北省优抚医院(南院) 二标段:河北省优抚医院(北院)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站改造施工或污水处理厂改造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按第一、二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7 09:00至2020-1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08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优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122号、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85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方主任(南院)、王主任(北院)

联系人: 杜猛
电话:

0311-66788822、0311-67109006

电话: 0311-83055039-9105
传真:

/

传真: 0311-8305502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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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boaosjz@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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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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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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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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