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大湖乡3处地质灾害降险治理方案工程

闽侯县大湖乡3处地质灾害降险治理方案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大湖乡3处地质灾害降险治理方案工程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侯政办〔2019〕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12000元,K=3%,发包价为:59364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挡土墙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2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丙级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工程地质、岩土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大湖街97号

电话:林辉,联系人:13959107936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号闽商财富中心15层1506单元,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592312251@qq.com

电话:0591-22073703,传真:0591-22060631

联系人:方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大湖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591-221895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方案 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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