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0年度抚州市临川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临发改农经字【2018】12号、临发改农经字【201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投资总金额暂定为12000万元(建安及设备购置费暂定约10000万元)。

2.2建设规模:(1)菖湖堤:加固土堤全长3.26KM,其中堤身土方填筑达标3.26KM,新建防浪墙3.26KM,生态砖护坡3.26KM,格宾石笼护岸0.3KM,背水坡草皮护坡1.26KM,堤基压浸0.686KM,堤基高喷灌浆(摆喷)0.528KM,新建亲水埠台5座,排水涵闸改建1座,电灌站重建2座。(2)金坪堤:加固土堤全长6.86KM,其中堤身土方填筑达标6.86KM,新建防浪墙4.7KM,生态砖护坡3.35KM,格宾石笼护岸1KM,临水坡草皮护坡3.51KM,背水坡草皮护坡5.46KM,新建砼堤顶公路2.16KM,堤基高喷灌浆(摆喷)2.18KM,新建亲水埠台10座,排水涵闸改建1座,拆除穿堤涵管1座,电灌站重建1座,万魁塔南边围墙基础抛石固脚0.03KM。(3)龙溪镇:新建土堤5.27KM、加高培厚土堤0.27KM,新建防洪墙1.06KM,生态砖结合C15砼预制块护坡2.05KM,堤后压浸0.2KM,抛(砌)石护岸0.35KM,新建、重建穿堤建筑物11座,新建堤顶公路6.59LM,新建亲水埠台10处,河道疏浚0.5KM。

2.3招标范围:优化初设、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建设内容:菖湖堤、金坪堤:加固圩堤、排水涵闸(管)改建、河道整治等;龙溪镇:新建防洪墙、新建排水涵闸(管)、河道疏浚清障等。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招标时暂定计划,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及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施工周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中标后需押证上岗),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其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③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应在信用平台中登记且公示期满,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④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⑤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开标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⑥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及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证需体现本单位名称,未体现单位名称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材料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⑦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中公示,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方为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注:3.1、3.2、条资料均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内。

3.3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考勤打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系统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临川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3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 系 电话:181*****667



来源: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防洪工程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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