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亮化工程(七)(施工)招标公告
2012年亮化工程(七)(施工)招标公告
2012年亮化工程(七)招标公告(施工)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2012-TJ1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亮化工程(七)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吉林乌喇临水护坡加固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统一验收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机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或有效的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入吉投标备案通知书。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均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到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城市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
联系人:李宏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世贸广场3号楼A座4楼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韩一鸣
日 期: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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