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市梁园区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商丘市梁园区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商丘市梁园区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梁园区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河南天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2020年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商梁财采购(2020)153号

2.3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1113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预算金额:*******.7元

2.6控制价:第一标段:996174.94元,第二标段:995776.91元,第三标段控制价:994433.96元,第四标段控制价:*******.89元。

2.7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热镀锌轻钢结构温室大棚及基础配套设施,其他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商丘市晟展农业科有限公司5 座 (90x18米 )生产大棚;

第二标段:商丘市志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 座(84x14 米)育苗温室;

第三标段:商丘市杨凌种植专业合作社1 座(84x14 米)育苗温室、4 座(80x17 米)生产大棚; 第四标段:商丘市张楼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 座(80x17 米)生产大棚。

2.9采购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四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计划工期:第一标段: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第三标段: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第四标段: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2建设地点:梁园区境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即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2020年 1 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个人网上查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做在响应性文件中。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供应商只能对本项目四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并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四、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和清单。
4.2报名及磋商文件下载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1.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2.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信息:

5.1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2月 02日上午9时00分

5.2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六。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 12月02日9时;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02日11时;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单位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GE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

注: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六、 特别声明

6.1在该项目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 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2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6.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4成交候选人存在特别声明中6.1、6.2、6.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6.4.1 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6.4.2 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梁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民主西路70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天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东明南路1号附30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蔬菜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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