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CGZ*******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制造或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4)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为*******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免费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13000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23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世升
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文昌大厦六楼 邮编:362000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 李远源
联系电话:****-********,****-********(财务)
传真:****-********
邮箱:fjqzcg@163.com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及技术指标 | 数量(套) | 备注 |
一 | 1 | 单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14 | 含连接灯臂,不含光源电器 |
2 | 双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 | 91 |
3 | 单火10米路灯(不含灯具) | 59 |
4 | 13米3×400W中杆灯(含灯具) | 6 | 含光源电器 |
5 | 30米高杆灯(12×1000w泛光灯) | 7 | 含光源电器,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所有基础预埋件) |
备注:
1、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未列入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分品目地产品供应商名录的省内产品,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节水产品【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QZCGZ
*******项目名称: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采 购 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泉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2012年10月 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一、投标邀请函1二、招标项目一览表3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一、说明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8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3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5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26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一、项目编号:QZCGZ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制造或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4)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为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22日。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免费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13000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23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世升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文昌大厦六楼邮编:362000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项目联系人: 李远源联系电话:
****-********,
****-********(财务)传真:
****-********邮箱:fjqzcg@163.com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账号: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规格及技术指标数量(套)备注一1单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4含连接灯臂,不含光源电器2双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913单火10米路灯(不含灯具)59413米3×400W中杆灯(含灯具)6含光源电器530米高杆灯(12×1000w泛光灯)7含光源电器,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所有基础预埋件)备注:1、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未列入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分品目地产品供应商名录的省内产品,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节水产品【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4、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内容及要求:1、招标货物清单:合同包品目号品目名称规格及技术指标数量(套)备注一1单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4含连接灯臂,不含光源电器2双火12米路灯(不含灯具)913单火10米路灯(不含灯具)59413米3×400W中杆灯(含灯具)6含光源电器530米高杆灯(12×1000w泛光灯)7含光源电器,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所有基础预埋件)备注:①以上灯杆采购不要求中标人安装(但法兰盘加工时应实地考察预留孔的位置,并配合施工方安装),需按用户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灯杆颜色按用户要求。具体参数见技术要求和图纸。投标供应商须在2012年11月22日下午17:00时前,提供双火12米路灯的1米长带锥度及检查口、灯杆底座、喷塑灯杆一套及30米高杆灯的灯具(含光源电器)一套作为样品;若样品的外型和结构尺寸有偏离,当无效标处理。(为方便评委对样品进行比较,请对样品中有体现公司名称、商标等记号的地方进行遮盖。)逾期送达、送样不全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②本次投标的高杆灯为电动升降式,包括30M高杆灯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和调试(包括所有基础预埋件,如预埋法兰盘,预埋螺栓等)。③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封存并送采购单位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其它供应商的样品开标完当天自行领回,否则视为放弃对样品的处置。④本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2、技术参数要求:(1)单叉10米路灯灯杆:①灯杆采用Q235优质钢材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制作成型,灯杆的上口径φ90mm,下口径φ185mm,灯杆厚度4mm,总高度为10米;灯臂采用直径为φ60mm和φ38mm;厚度为2.5mm和2.3mm的等径圆管,主车道方向灯臂长度为1.5米;灯杆底部的法兰盘采用Q235优质钢板,厚度20mm,法兰盘尺寸为400mm×400mm,地脚螺栓为M20mm。(详见附件灯杆大样图)②灯杆焊接良好,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均匀、无虚焊;焊接要求符合GB/T12469要求;灯杆经酸洗除锈后,再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大于65微米,灯杆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塑层厚度大于65微米。电器门安全可靠防盗。外露紧固件均为不锈钢制作。(2)单叉12米路灯灯杆:①灯杆采用Q235优质钢材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制作成型,灯杆的上口径φ90mm,下口径φ200mm,灯杆厚度4mm,总高度为12米;灯臂采用直径为φ60mm和φ38mm,厚度为2.5mm和2.3mm的等径圆管,主车道方向灯臂长度为1.5米;灯杆底部的法兰盘采用Q235优质钢板,厚度20mm,法兰盘尺寸为400mm×400mm,地脚螺栓为M20mm。(详见附件灯杆大样图)②灯杆焊接良好,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均匀、无虚焊;焊接要求符合GB/T12469要求;灯杆经酸洗除锈后,再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大于65微米,灯杆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塑层厚度大于65微米。电器门安全可靠防盗。外露紧固件均为不锈钢制作。(3)双叉12米路灯灯杆:①灯杆采用Q235优质钢材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制作成型,灯杆的上口径φ90mm,下口径φ200mm,灯杆厚度4mm,总高度为12米;灯臂采用直径为φ60mm和φ38mm,厚度为2.5mm和2.3mm的等径圆管,灯臂长度为1.5米,灯杆底部的法兰盘采用Q235优质钢板,厚度20mm,法兰盘尺寸为400mm×400mm,地脚螺栓为M20mm。(详见附件灯杆大样图)②灯杆焊接良好,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均匀、无虚焊;焊接要求符合GB/T12469要求;灯杆经酸洗除锈后,在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大于65微米,灯杆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塑层厚度大于65微米。电器门安全可靠防盗。外露紧固件均为不锈钢制作。(4)13米中杆灯:①灯杆采用Q235优质钢材经大型折弯机一次制作成型,灯杆的上口径φ130mm,下口径φ220mm,灯杆厚度4mm,总高度为12米;框架采用直径为40×60mm,厚度为3mm的方管,灯杆底部的法兰盘采用Q235优质钢板,厚度20mm,法兰盘尺寸为400mm×400mm,地脚螺栓为M20mm。(详见附件灯杆大样图)②灯杆焊接良好,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均匀、无虚焊;焊接要求符合GB/T12469要求;灯杆经酸洗除锈后,在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大于65微米,灯杆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塑层厚度大于65微米。电器门安全可靠防盗。外露紧固件均为不锈钢制作。③灯具(3×400W泛光灯)A、 灯具尺寸:符合国标。B、 防护等级:IP65,防触电等级:I类,功率因素0.9以上。C、灯具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7000.1-2002。D、灯具的表面处理为喷塑,表面涂层质量符合QB/T3741-1999。E、光源、电器在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选择,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30m高灯杆灯杆① 主杆为多边棱锥形钢杆,分四段生产,均采用上海宝钢Q235优质钢材一次性制作而成。② 灯杆主杆上口径为Φ300㎜,下口径Φ640㎜,壁厚分别是8㎜,10㎜,12㎜,高度为30米。③ 主杆、灯盘内、外表面必须热镀锌(锌层均匀光滑,厚度为85um),防腐(寿命为30年)处理。④ 灯盘采用重量轻,强度高的优质材料制作而成,外直径为4米。⑤ 升降系统采用一根电缆将按钮遥控盒及控制箱连接框架采用三根钢缆以120°角排列安装在固定结构的支撑梁上,六个滚轮(分三组)将钢缆引入灯杆内,一个连接器将三幅缆与一根或两根主缆连接,主缆被缠绕在绞车轮上。所有钢缆全部装入灯杆内。升降系统应加装手动系统装置。⑥ 光源电器为上层8×1000W,下层为4×1000W投光灯。⑦ 灯杆结构应按抗震7级,抗风力12级设防,防水措施可靠。⑧ 灯杆焊接良好,无横向焊缝,整个杆体应无任何一处漏焊,焊缝平整,无任何焊接缺陷,焊接要求符合GB/T12469要求;要求提供焊接探伤报告。灯杆经酸洗除锈后,在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大于85微米,灯杆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塑层厚度大于85微米。电器门安全可靠防盗。外露紧固件均为不锈钢制作。⑨ 提供文件:A、投标方应根据灯杆造型图,提供有关高杆灯杆体的杆体图,强度、挠度等性能的详细计算书(包括预埋螺杆,法兰等计算书),以及电气控制详图;B、投标方应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卷扬机安全使用鉴定、防爆检测报告、钢丝绳测验报告、钢材材质单、热浸镀锌合格证等一系列认证、认可文件;C、投标方应提供灯杆底部水平力、垂直力、弯矩的详细计算数据,并提供配套的基础及预埋件设计。灯具① 灯具尺寸:符合国标。② 防护等级:IP65,防触电等级:I类,功率因素0.9以上。③ 灯具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7000.1-2002。④ 灯具的表面处理为喷塑,表面涂层质量符合QB/T3741-1999。⑤ 光源、电器在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选择,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⑥以上灯杆、灯具均适应以下气象条件:A、最大风速:V=42m/s。B、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10℃,夏季环境温度70℃。C、最低覆冰5㎜。D、地震烈度7级。高杆灯灯型、结构、详细尺寸等详见参考图。3、特别约定:(1)灯杆按抗震7级、抗风力12级设防,防水措施可靠。(2)灯杆材料应按图纸要求执行,不允许以次充好,灯杆钢板性能不低于宝钢、本钢、鞍钢、首钢等,并注明型号。(3)灯杆内设有避雷接地装置连接器。灯杆检查口应设防盗装置。(4)工艺要求:灯杆应采用连续性自动弧形焊接。热镀锌层均匀,厚度不少于65um;热镀锌后应钝化处理,喷塑均匀附着力好,选用优质室外塑粉。(5)灯杆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6)灯杆如有配备标准紧固件的,均为不锈钢材料。(7)中标单位在交货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灯杆钢材质保书原件及产品合格证。(8)灯杆在装卸、运输和堆放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避免撞击,严禁抛投。(9)灯杆成批运输、装卸、堆放时,应分层交错排列,造成油漆脱落,供方应负责派人及时修补。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承诺逐项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答与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内容及要求:(1)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内容及要求。(2)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5、参与本项目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税费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2、货物总价和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标明。3、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4、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5、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人评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用户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6、各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中标人须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二十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卸货。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中标人将全部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支付70%的货物价款。,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货款。2、中标的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本单位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基本账号。六、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4、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项目名称:泉州市田安大桥路灯工程采购人名称: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ZCGZ
*******2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制造或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不接受联合体)。(4)合同包一预算审核价为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上午9:005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13000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612.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运行 一年 ,未出现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时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3)违反所承诺的生产厂家、货物报价和质量、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719.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第三部分17.3款,请投标人认真研读。8招标服务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招标服务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924.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泉州市政府采购办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3.2 关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效投标人个数的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报价最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为无效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3和3.4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3.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通过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查阅澄清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7.3 投标人应通过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查阅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七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价格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七份):(1)投标书(2)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投标人资格标准”规定的投标人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5)商务要求承诺书(6)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7)投标保证金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并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一致。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电汇、转帐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凭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7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投标人应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具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未中标方使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持政府采购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中标方使用)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未能及时缴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致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4)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6)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7)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b、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由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报价部分体现,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及影响报价的材料;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需分别装订成册 ,密封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报价部分”和“投标技术商务部分”; 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做到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上午9:00(填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且加盖投标人公章。14.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接收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 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如有推迟情形,以推迟后的时间、地点为准)。15.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16. 评标委员会16.1 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指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有效数字,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觉得难以确认);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9)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缺少投标文件主要内容者;;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 投标文件的澄清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9.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9.4.2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9.4.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19.4.4 供应商之间协商一致抬高报价,谋求使某一供应商获得中标或成交,或事先商定由某一供应商中标、成交,再由该中标、成交供应商给予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偿的;19.4.5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5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9.6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采购机构可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19.7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8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9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1、评标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扣除价2、扣除价的计算方式如下(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要求,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清单或文件复印件、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才能给予价格扣除。3、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评标价,以评标价最低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最低评标价相同,则投标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拥有认证数量相同,则按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9.10 废标界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审核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 定标准则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需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且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确认》送至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方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12款规定。22. 质疑和投诉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采购人、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22.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22.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3. 签订合同23.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按照采购人认可的表述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3.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4.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4.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4.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文本)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包: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泉州市政府采购办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泉州市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报价部分)(正本/副本)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合同包: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 年 月 日 检 索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品目号投标总价产地备注1123……合同包1投标总价(大写) (小写)¥:注:本次采购货物如福建省可以生产则必须选用,未列入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分品目地产品供应商名录的省内产品,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年 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产地1、此表总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为准。2、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统计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单位:人民币万元合同包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情况1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种类1-11-21-3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投标人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节能、环境标志”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必须附在此表后),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均不予认可。3.3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则不填写此表。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封面格式: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副本)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合同包: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 年 月 日 检 索1、投 标 书2、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其他5、商务要求承诺书6、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①投标人对所投产品产地的声明 ②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7、退回保证金说明函 一、投 标 书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获得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七份。一、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2)货物说明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是不可拆卸的。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全,责任由本公司自负。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 二、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1技术要求2商务要求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三、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产地货物说明:注:投标人须把所投货物的详细配置、售后服务等具体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商务偏离情况逐项进行描述,缺项的将导致投标无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 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七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如《招标文件》中3.3和3.4所列关联情形。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应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必须标明经营范围,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五、商务要求承诺书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实际承诺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注:1、投标人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更优的承诺,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2、对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等若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可填写“同意要求”,若更优,可根据更优方案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六、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对所投产品产地的声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合同号品目号产品名称制造商生产厂产地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产地证明材料其它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七、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未中标方使用)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于年 月 日,存入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 的投标保证金,款项人民币¥ 元(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到你中心指定账户。本公司所投该项目未中标,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公司全称: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备注:1、未中标供应商对所投项目结果无异议后填写以上信息。2、为确保资金安全,请在上表填写公司转入保证金时所提供的银行开户行与账号。3、请提供申请单原件。4、未能及时缴交本表并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中标方使用)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存入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 的投标保证金,款项人民币¥ 元(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到你中心指定账户,对该中标项目要求的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现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公司全称:开 户 行:银行账号: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备注:1、中标供应商对所投项目结果无异议后填写以上信息。2、为确保资金安全,请在上表填写公司转入保证金时所提供的银行开户行与账号。3、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签定好的合同书(以上资料中心不留底)。4、未能及时缴交本表并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我中心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