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卫生局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青原区卫生局医疗器械公开招标吉青采*******

(一)、招标编号:吉青采*******
(二)、招标内容:医疗器械
(三)、资格预审,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17:00时前提供资格证明复印(或传真件)至我中心资格预审,资格证明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 ,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区林业局六楼)。
(五)、设备清单:1、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2、备选品牌:深圳迈瑞、南京普朗、南昌百特。
(六)、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表。
(七)、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
(八)、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调试安装验收后付款,质保金按总价10%收取。
(十一)交货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调试安装好。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
联系人:尹德剑、赖小华。

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医疗器械项目编号:*******号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一、项 目 概 况(一)、招标编号:吉青采*******号 (二)、招标内容:医疗器械(三)、资格预审,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17:00时前提供资格证明复印(或传真件)至我中心资格预审,资格证明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4日上午9:30 ,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区林业局六楼)。(五)、设备清单:1、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2、备选品牌:深圳迈瑞、南京普朗、南昌百特。(六)、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详见附表。(七)、投标方式: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八)、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十)、付款方式:调试安装验收后付款,质保金按总价10%收取。(十一)交货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调试安装好。(十二)答疑:答疑纪要将公布在江西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政府采购网或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江西政府采购网或吉安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尹德剑、赖小华。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2、定义 (1)“招标机构”系指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 标 文 件4、招标事项说明(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废标。(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将在得到采购单位的认可后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 答复将告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制7、投标文件构成(1)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①商务部分;②资质部分;③技术部分;④服务部分;⑤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8、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垃圾中转设备费、安装及调试费、特殊工具费、利税、管理费用、运杂及装卸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备品及备件费及国家规定的规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3)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则视为满足招标书要求。(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9、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提供的正式授权;(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⑴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⑵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补齐),在履约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归还: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② 投标人存在串通报价、恶意中标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12、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 叁份投标书( 1 份正本、 2 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字和盖章。(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商务部分封装一个封袋,资质、技术、服务部分另封一个封袋。各个封袋必须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2)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3)正副本信封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按要求送至招标机构。(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5、投标截止期(1)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2)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 与 评 标17、开标(1)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a: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招标: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b:若对招标文作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则由监管单位商议是否改变采购方式或重新招标。(3)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4)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5)先开启资质、技术、服务部分的标书,然后再开启商务部分标书;(6)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18、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1)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2)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招标机构的提问对其提供货物的生产情况、产品规格、价格、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①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时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时限汇达到指定帐户的;④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⑤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⑥标书中存在欺诈的行为;⑦未签署《投标承诺书》的;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报价的;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多个报价的;⑩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开标评审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接受评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按废标处理;⑾其他被认定无效的情况。(2)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如果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被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招标文件提供的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4)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0、投标的评价和比较⑴ 招标机构依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⑵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⑶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⑷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价格评分4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2、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被视为无效投标。二、技术评分4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0分;“关键技术”参数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10分,一般参数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扣3分,扣至技术评分得10分为止。三、商务评分20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质保期为一年的得1分,质保期≥二年的得2分(最高2分);2、生产商在江西省内具有经工商注册登记认可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5分);3、保修期满后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终身维护,软件升级,具有400或800免费热线(2分);4、同品牌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在省内三级医疗机构用户≥10家(6分)、≥5家(2分)、≥1家(1分)、(最高6分);5、投标产品通过CE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分);6、制造商具有通过CNAS或国际权威机构认可的血液标准化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2分);7、同品牌系列产品通过FDA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分)。22、招标机构评标时增减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为防止供应商恶意报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机构保留按招标数量的10%以下增减采购数量的权利,如供应商拒绝,则视其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六)、授 予 合 同23、合同授予标准(1)将对投标人按得分的高低确定中标人。(2)招标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24、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金额或数量的10% 。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做出任何改变。25、买方与招标机构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买方和招标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26、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在中标人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7、签订合同(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29、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投标书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1投标函2投标文件资料清单3投标单位情况综合简介4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6质量承诺书7资格证明文件8项目部配置情况与维保方案9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二、投标函格式致: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第号“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2份。据此函,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2.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 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可被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 联系人: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签发日期: 三、有关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号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地址: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公司(工厂)名称:(公章)日期: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报 价 表投标单位:(盖章)金额单位:元 项目规格单位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交货条件售后服务承诺其他说明合计(大写)要求:1、产品必须满足使用功能2、产品统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及耐用性我单位经认真研读政府采购中心吉青采*******号招标文件,决定以上报价承揽本品目标的,并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日期:: 五、规格响应表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实际内容填写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及规格技术规格及配置描述偏离说明投标人(盖章):投标日期: 采 购 清 单(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一、合格投标人的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产品授权:提供所投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方为生产厂家则不需要)。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4、有2011年底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关键技术规格及要求1、检测原理:半导体激光散射+细胞染色2、细胞染色:采用富羰基细胞染色技术3、五分类检测通道:双通道检测;具备独立的4DIFF检测通道和独立的嗜碱性粒细胞检测通道4、全血和预稀释血用量≤20uL5、提供省级SFDA注册原厂配套的质控品及校准品(相关证明材料)。三、一般技术规格及要求1、可报告参数≥22项2、研究性参数≥4项3、具备预稀释模式白细胞五分类功能(CBC+5DIFF),具备内置稀释器并能自动打出稀释液4、测试速度≥60个/小时(手动进样)5、资料储存≥2万份计数结果6、采样针采用侧开口设计,具有防抵功能7、采用先进浮动聚类分类技术、鞘流数字拟合技术8、操作语言:全中文操作9、报告打印:多种报告格式可选,并可根据用户要求自定义报告格式;无需另配数据管理软件就可添加镜检结果以及血型、血沉等内容10、测量精度:WBC≤2.5%、RBC≤1.5%、HGB≤1.5%、MCV≤1.0%、PLT≤4.0% 11、携带污染:WBC≤0.5%、RBC≤0.5%、HGB≤1.0%、PLT≤1.0% 12、电源要求:电压110-240V、频率50/60Hz13、完善的配套系统:配备独立的标准化实验室,保证检测结果溯源性14、评审专家认为应列入的指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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