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拣灰火化机招标公告
民政局拣灰火化机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民政局委托,就通许县民政局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民政局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2】009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2台(含货物安装、调试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殡葬协会会员,且具备有有效的中国殡葬协会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拣灰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需办理由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
(查询地点:通许县检察院五楼预防科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2年 11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 20日上午9点00分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七、报名资料:
1、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且留存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国殡葬协会会员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
九、注意事项:
1、开标时需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与评标相关证件的原件由评委会进行审查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 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120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从购买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三个工作日前;
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以电汇方式、转账方式、现金缴款单方式交纳(以到达银行账户为准)
户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通许支行
银行帐号:********0859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电 话:0378-*******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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