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总务处专用设备询价公告(第三次)招标公告

学院总务处专用设备询价公告(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总务处专用设备项目
三、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
数量及要求
预算金额
学院总务处专用设备项目
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明细
人民币33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五、款项支付
供应商一次性交付全部采购货物且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和相关财务结算资料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六、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谈判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七、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报价单原件(详见附表);
7.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8.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9.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声明格式自拟);
10.供应商对采购货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备注: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的,属于无效响应)。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投标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6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当场取回各自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学院财务处暂收代管,待中标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回。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货且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供货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价、安装调试、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除采购数量增加外,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供应商任何经济损失。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规格、精度、电流负荷、功耗、兼容性、时间、地点等要求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组织验收和拒绝支付货款。
4.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专用设备规格、精度、电流负荷、功耗、兼容性等有差错的,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于两日内予以更换或修正。更换或修正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制作、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和质保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6.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交货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运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交货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逾期交货,采购人要求单方终止采购合同。
9.质保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如有故障,中标供应商接到电话后须3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解决问题。逾期响应质保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人民币500元。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10:0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3.实行一次报价评标法评标。供应商必须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按照满足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者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4.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33000元(含单价和总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张老师 ****-*******
学院总务处 黄老师 ****-*******
7.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 贺老师 ****-*******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附:采购明细
名称
数量
参数
预算控制单价(元)
预算控制金额(元)
供应商单价(元)
供应商小计(元)
智能远程控制电表1
10
1.计量精度:1.0级;2.分户计量:可集中控制及管理;3.分路用户输入输出电源:单相220伏 50HZ;4.分路最大电流负荷:0.1A~60A(可调);5.分路短路保护值:20A;6.分路功耗:≤1W;7.安全性:符合民用电表装置要求,防雷;8.双路各路单独计量功能;9.完全防雷设计功能;10.恶性负载识别功能;11.系统电表部分有效的阻燃设计,提高安全性能;12.兼容性:与学校11-12栋宿舍现有的系统管理软件相匹配。
300
3000
智能远程控制电表2
40
1.计量精度1.0级;分户计量:可集中控制及管理;2.标定电流: 1A-40A (可调);3.电表显示已用电量、剩余购电量、剩余免费电量、此次购买电量、总用电量;4.恶性负载识别功能:恶性负载电器自动断开(如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空调、电脑等安全电器可正常使用;恶性跳电恢复送电后保存跳电记录,恢复时间和次数可设定;5.可识别限电插座;6.兼容性:必须与学院1-10、13栋宿舍现有的系统管理软件相匹配。
300
12000
网关1
2
1.功耗:≤10W;2.接口数量:以太网接口(10M/100M自适应)1路,串行通讯(RS-485)接口不少于2路;3.液晶显示,触摸屏控制;4.linux操作系统;支持WEB访问操作;表具数据支持断点续传;5.网关程序支持远程更新,远程维护;电表无电情况下,可强制送电;6.兼容性:与学校1-10、13栋宿舍现有的系统管理软件相匹配。
6000
12000
网关2
1
1.支持至少4个RS485通讯串口和1个GPRS接口(上行通讯);2.防静电测试,接触放电4000V,空气放电4000V的情况下,数据采集器能正常工作;3.快速瞬变脉冲群测试,在1000V、5KHz的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下,数据采集器能正常工作;4.网关能实时对每个电表的情况进行实时采集,如电表用量、电表当前状态、电表告警信息等,单个电表的信息采集时间≤300ms;5.一台网关至少能供128个计量表具进行数据的传输与控制;6.不依赖有线网络可以直接进行无线通讯;7.兼容性:必须与学校11、12栋宿舍现有的系统管理软件相匹配。
6000
6000
合计
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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