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高元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高元文(全家 人)于2020年10月30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北白象镇高岙村重建1间,占地面积40.6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
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高元武共墙
南至:道坦
西至:巷弄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白象管理所申报(地址:北白象镇东大街485号 ,电话:****-********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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