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中医医院二期工程放射科防护门窗采购项目
祁阳县中医医院二期工程放射科防护门窗采购项目
祁阳县中医医院二期工程放射科防护门窗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祁阳县中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安康防辐射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祁阳县中医医院二期工程放射科防护门窗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 :YZXZ-2020-TP001
(3)项目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清单
(1)合同金额小写:¥566616.5元
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陆佰壹拾陆元伍角。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起始日期:2020 年10 月14日,完成日期:2020 年11 月16 日。总日历天数:30 天。
地点:祁阳县中医医院
1、工程验收通过,同时与医院主体基建方达成入场协议后支付总价款的30%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30%,余款待环保与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 份,采购人执贰 份,供应商执壹 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 年10 月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祁阳县中医医院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 法定代表人:王小波
委托代理人:陈巨峰 委托代理人:王小波
电 话:电 话:135*****991
传 真:138*****058 传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
帐 号:8001 1972 9802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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