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公告

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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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9: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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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KMSM********27招标项目名称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原公告标题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云南滇中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六期)——嵩明县杨林集镇片区(一期)拆迁拆除工程评估及测绘服务项目,一期涉及拆迁拆除户数137户,总建筑面积约411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1)拆迁拆除评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本项目拆迁拆除涉及到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补偿评估咨询服务工作,成果文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2)房屋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征地拆迁范围的所有需拆除的各类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面积测绘、结构认定、房屋结构面积分类测算,并出具相关房屋的分户平面图,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并配合通过审计。(3)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的服务内容,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或主张索赔。
2.3 总投资:19000万元
招标规模:250000元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杨林镇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1-01-01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1-06-30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7服务周期: 根据招标人要求,以实际委托为准。
2.8质量要求:(1)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合法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2)满足建设部《城市测量规范》、地方现行的测绘相关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并保证最终成果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9投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投标人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拆迁拆除评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调查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或房产测绘);(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房产评估及测绘类似业绩各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指:房产评估类似业绩及测绘类似业绩)。
3.4.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2)项目组其他成员:拟派驻本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拟配备的项目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委托单位同意。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法、违纪和违规事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人员名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情形存在,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9 09:31至2020-11-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18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规定等):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开标方式中任意一种:
(1)投标人选择现场开标时,开标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选择智能开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找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字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QQ:********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兰茂路20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招标联系人:鲁老师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31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3*****110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类别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操作

标段编号招标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标签: 测绘服务 评估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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