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无组织、噪声等排放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无组织、噪声等排放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无组织、噪声等自行监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117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无组织、噪声等自行监测招标人为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水、无组织、噪声等自行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无组织、噪声等自行监测。
2.2 服务内容: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服务期:本项目是按三年期限执行,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合格,且工程量无变化,则按照中标时的固定价格签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
第一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第二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第三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主要监测项目包括:总排口废水(十项指标)、脱硫废水(五项指标),无组织排放(氨、粉尘、非甲烷总烃)、噪声、灰场渗滤液试验、灰场地下水(全项)、厂区地下水监测(全项)等,监测周期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监测周期见技术规范书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质量监督局的CMA资质认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具有大气监测和废水监测的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1月19日9时起至2020年11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46号 | 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邮编: | 300380 | 邮编: | 100000 |
电话: | 电话: | 400-010-1086 转8104(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 |
电子邮箱: | Frankqiang@sina.com | 电子邮箱: | hnzbzyt@126.com |
联 系 人: | 强文锋 | 联 系 人: | 朱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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