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环古城南新路地块改造整治工程一期B-2F(10号、11号、12号)房屋租赁使用权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环古城南新路地块改造整治工程一期B-2F(10号、11号、12号)房屋租赁使用权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委托,就环古城南新路地块改造整治工程一期B-2F(10号、11号、12号)房屋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SZHX2020-Q-G-044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环古城南新路地块改造整治工程一期B-2F(10号、11号、12号)房屋租赁使用权项目。

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含自然人、个体经营户、企业)资质要求:

①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需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个体经营户、企业参与投标的需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参与的需其本人签字):

①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

(1)投标人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征信记录;

(5)近一年银行出具的(本人)交易流水单并经银行盖章;

(6)投标人需提供其无租赁败诉案例的承诺函(代理机构以及招租单位有权在开标前进行核实,如有相关租赁败诉案例,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自然人、被授权人(如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不良信息查询截图;

②个体经营户、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包括法人和授权委托人)无租赁败诉案例的承诺函(代理机构以及招租单位有权在开标前进行核实,如有相关租赁败诉案例,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法人、被授权人(如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无不良信息查询截图;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参与的需本人签字)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每天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4)售价:10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

5.现场勘察、答疑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1)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勘察地点:项目具体实施地,现场勘察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189*****699,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未勘查现场的,需为投标价格中所造成的偏差及错误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3: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房仁珺 139*****014">TEL:1********10)

7.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8.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9.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须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号(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3 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或者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开标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10.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书面交验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起租时间由甲方通知)。此次租赁期限为五年,其中前六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为免租期)。中标后,如租赁期间内不正常履行《租赁合同》,将取消剩余招租期内的租赁使用权。

11.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合同期限结束后无息退回)。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必须装修,6个月内必须办好手续开业,否则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终止合同。

12.预算金额:贰佰玖拾玖万贰仟零柒拾元整(¥*******.00元)

13.中标服务费率:根据以下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本次中标服务费为¥36912,评审费按实际支付,付款方式:转账或现金。

14.招租单位: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189*****699

1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房仁珺、陈宗婷

(2)联系电话:1********10、151*****013

(3)传真电话:****-********

(4)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5)邮政编码:215000

(6)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16.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17.本公告同时在、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使用权 房屋租赁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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