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司法局司法专用车辆招标公告

庐阳区司法局司法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司法局的委托,即将对庐阳区司法局司法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LYCG2012-172。现该项目的询价函已公开发布。感兴趣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直接下载询价函,欢迎供应商积极报价!

报价时间:2012年11月07日09时30分之前

本项目联系人:李界

联系电话: ****-*******

传真 :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295号庐阳区政府办公楼 709室







庐阳区司法局司法专用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编号:LYCG2012-172尊敬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司法专用车辆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望给予复函: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品名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单位数量1微型面包车开瑞-优雅,2011款 1.3 手动 新标准型辆22小轿车奇瑞A3 2012款 三厢 1.6 DVVT CVT 尊贵型辆1二、报价时间及地点: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12年11月7日09时0分至09时30分之间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三、供应商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本地化的服务能力。四、供应商复函须知: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3、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1)报价表;(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配置、彩页等);(3)交货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4)售后服务承诺。5、本中心不接受活页复函材料,复函材料需装订成册,密封报价。6、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7、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与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车辆交付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六、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府办公楼709室联系人:李界 电话: ****-*******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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