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5〕204号)、《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余财预执〔2018〕1号)和《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余财预执[2020]8号)规定,决定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合作银行招标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合作银行招标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东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红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联盟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联胜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钱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苏家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天万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万常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翁梅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丰社区居民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长树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中标人依法对上述15个帐户提供开户、账户内资金的存放、收取、退付等相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信息系统的开发、对接等工作,并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
三、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中标单位数量:1家
六、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5〕204号)、《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余财预执〔2018〕1号)和《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余财预执[2020]8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余杭行政区域内设有一级支行、人民银行余杭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为分(支)行须提供其上级银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七)投标银行必须在临平行政区域范围内有营业网点。(临平行政区域包括按临平、南苑、东湖三个街道)
七、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八、投标报名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南苑街道办事处619室(联系电话:********)。
九、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人民银行余杭支行上一评审年度综合评价文件或浙江银监局上一评审年度监管评级文件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分(支)行须按要求提供上级授权书。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招标单位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梅群燕联系电话:****-********
2020年1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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