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XAJC-FZ-2020-0160)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437.1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如下:

①智能交通管理应用系统,包括:交通情报分析系统、综合指挥管控系统、交通执法系统、勤务督导系统、交通信息服务系统、运维保障系统、交管视频二次分析服务、交通管理GIS服务、系统基础管理服务的建设和垂管系统(六合一平台、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移动警务平台、集指平台)的部署;

②应用支撑服务,包括:交管视频二次分析服务、交通管理GIS服务、系统基础管理服务;

③前端感知数据融合分析,包括:数据的清洗、处理和融合分析,面向人、车、路、事件、环境、舆情的六大主题数据库;

④配套设备装备,包括:无人机、执法记录仪、车底扫描仪等交通管理警用设备装备。

在进行系统建设时,须充分考虑系统与新区“一中心四平台”的协同工作问题。

采购内容:本次比选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单位开展雄安新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对应的需求分析阶段、建设阶段、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1.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系统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本项目计划于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本项目系统全部模块初验并实现系统的试运行,系统试运行3个月,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系统最终验收。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2.2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

2.3比选文件下载及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登记成功,下载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至2020年11月25日18: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申请人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本款所称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3.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1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4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理;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3)近1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14)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6)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7)近三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8)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9)纳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4)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承包人以及软硬件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上述(12)~(1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5.帮助

申请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张工

电话:****-******* 189*****001

邮箱:********72@qq.com

  雄安智能交通管理项目需求书(发布版).pdf

标签: 管理系统 智能交通 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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