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2020-40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2020-4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9日14: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30
开标地点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俊
项目联系电话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JSZC-G2020-4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G2020-4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项目

3.预算金额:(三年预算)

分包一:苏州、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采购预算1020万元;

分包二:盐城、南通、泰州,采购预算570万元;

分包三:连云港、徐州、宿迁、淮安,采购预算450万元;

分包四:常州、无锡,采购预算420万元;

分包五:南京,采购预算330万元;

分包六:扬州、镇江、省局三分局,采购预算210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分包1-6最高限价为:

发票类别

最高限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0.40元/份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50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分万元和不限额两种)190×101.6

0.10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分万元和不限额两种)210×139.7

0.16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每卷100份,按单份计算)

0.03元/份

江苏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出租车)(每卷100份,按单份计算)

0.02元/份

江苏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25份/本,按单份计算)

0.06元/份

江苏公交定额发票(一联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江苏通用定额发票(一联伍角版)(50份/本,按单份计算)

0.03元/份

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0.06元/份

江苏通用手工发票(25份/本,按单份计算)

0.15元/份

5.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是纸质普通发票印制服务(不包含冠名发票)。结合往年全省普票印制计划情况,我省预计全年普票印制数量9.78亿份左右,半年4.89亿份。发票印制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能会有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印制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中标供应商每年的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同时提示:根据税制改革的需要和信息化发展进程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大加速推行电子发票的广泛使用。

投标人可以自主选择分包投标,但中标结果只能为一个分包,不能兼得。评标委员会对各分包进行综合评分后按排名确定每个分包一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一名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包综合排名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候选人的情形,按分包1-6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前一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后续分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在后的递补)。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各分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分包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联合体中参与印刷任务的每个成员都应具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分包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送达的,请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前送达;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前台接收点。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项目经办人:苏俊,电话:***-********)。

4.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09 30 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中心二期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样品的送检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样品均送国家级第三方专业防伪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核查原件,如有虚假,按虚假投标处理)。

说明:

1、因为提交投标样品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材料、技术要求与批量生产的要求相同。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商务部分联系人: 游璐

联系方式:***-********

技术部分联系人:张越

联系方式:***-********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苏俊

联系方式:***-********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_4_份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

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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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制 发票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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