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蓝、前黄船闸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及杨庄等四座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洪蓝、前黄船闸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及杨庄等四座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洪蓝、前黄船闸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及杨庄等四座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洪蓝、前黄船闸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及杨庄等四座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项目

  2. 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背景

    我省洪蓝、前黄两座新建船闸将于明年上半年交工开通试运行,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船闸等4座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执行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船闸试运行期间过闸费征收工作正常开展,平稳执行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我中心拟开展《洪蓝、前黄船闸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及杨庄等四座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

    按照《关于核定杨庄、朱码船闸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的复函》(苏价服函〔2016〕55号)等文件规定,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船闸的核定过闸费征收标准为:拖轮、货轮及其他机动船1.0元/次总吨位;驳船及其他非机动船0.8元/次总吨位;排筏及其他浮运物体为0.4元/次立方米。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船闸分别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9日、2022年1月3日、2022年1月7日到期,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需对新投入使用的船闸开展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执行期满的船闸需对5年来过闸费征收情况进行政策评估,提出续期标准。上述船闸应在收费标准执行期届满期三个月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二)采购内容

    开展洪蓝、前黄2座船闸的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和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等4座船闸的过闸费征收标准续费政策评估研究工作,并形成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报告等成果,供省发改和省财政厅批复过闸费依据参考。

    (三)研究成果

    分别编制洪蓝、前黄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报告和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报告。

    (四)工作周期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洪蓝、前黄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研究》报告;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杨庄、朱码、古泊河、下坝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续期政策评估研究》报告。

    (五)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 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发售。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00时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15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七家湾29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4:15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七家湾29号。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

  8.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七家湾29号

    联系人:刘玥杉

    电话:***-********

    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29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杨海峰 王辉

    E-mail:JS********@126.com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政策 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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