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秀峰区荷韵生态公园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秀峰区荷韵生态公园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项目(市发改管【2020】256号)、秀峰区荷韵生态公园项目(市发改管【2020】218号)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秀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桂林市秀峰区琴潭片区
建设规模:
(1)漓江生态修复工程桂林市琴潭千亩荷塘湿地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21.48公顷(*******.57㎡)。建设内容包括:千亩荷塘湿地水系景观工程239697平方米;荷塘周边园林绿化工程6686平方米;景区道路工程:行车沥青路面道路;穿越机场路隧道工程:新建雨水泵站一座、雨水、污水管道改造、周边设施拆除等;智慧公园工程:主要有通信管网、无线网络系统、公共/应急广播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配套建设公共服务用房(含园林建筑)及室外电气工程和室外弱电工程、指示牌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及资金来源:合同估算价70993.21万元,其中勘察费为343.57万元、设计费为1935.82万元、设备采购费1518.7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7195.0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财政性资金及业主自筹。
(2)秀峰区荷韵生态公园项目: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景观水系33900平方米,广场工程10800平方米、景区道路6640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36829平方米和生态停车场3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共服务用房、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和室外弱电工程、指示牌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及资金来源:合同估算价7914.91万元,其中勘察费为38.03万元、设计费为271.34万元、设备采购费234.1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371.3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及业主自筹。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78908.12万元,包括勘察费为381.6万元、设计费用为2207.16万元、设备采购费1752.9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4566.4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46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
2.2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内容如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目的(1)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勘察(含测绘)工作;(2)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的优化、修改工作;(3)初步设计及概算;(4)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5)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6)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等;(7)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资质甲级,具备①或②任何一项资质要求即可。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按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不少于3人。
3.2.6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以上其他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的设计单位具备①或②任何一项资质要求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8.发布公告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秀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
联系人:封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20号1-4层住宅
项目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xglxq168@163.com
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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