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级抗旱应急资金乡镇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5-01-08 13:59访问次数:1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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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级抗旱应急资金乡镇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4年市级抗旱应急资金乡镇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项目经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抗旱专项资金和市农委切块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方。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4年市级抗旱应急资金乡镇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合同名称:宝坻区乡镇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购置(第1标段),合同编号:BDFWDKHCG/HT-2014-01,主要内容包括200KW可移动拖挂式发电机组的购置。
二、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是本项目发电机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柴油发电机(不小于200kW)的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提供发电机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以及柴油发电机(不小于200kW)的型式试验报告;
(5)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货物的供应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
***-********进行咨询。
六、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证书原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八、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15日9时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57号。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28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
http://www.tjpuze.com.cn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
***-********转8024
传 真:
***-********发布日期:2015年1月8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王小伟电话:********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