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Ⅳ标段
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Ⅳ标段
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Ⅳ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X518 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即魁奇路,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西侧起点与镇中路相交,自西向东途经雾岗路、佛山大道、汾江路、华远东路、金澜路、岭南大道、港口路、文华路、荷园路,终点与湖景路相交,本次招标为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Ⅳ标段,改造范围为原属于地铁范围内的慢行系统部分,改造全长 2.312km。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3 本招标工程设4个标段,本招标段为“Ⅳ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标段范围、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X518陈藤线道路改造工程(镇中路至湖景路)Ⅳ标段范围为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西侧起点与镇中路相交,自西向东途经雾岗路、佛山大道、汾江路、华远东路、金澜路、岭南大道、港口路、文华路、荷园路,终点与湖景路相交,全长 2.312km。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前期划分的地铁范围内未进行改造的慢行系统范围,主要的施工内容有: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改造;路缘石、压边石、护石的改造;相关商铺前停车位改造。相关附属设施的安装:如隔离栏杆、高栏杆、矮栏杆、黄黑相间阻车柱、树池护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
3.5.1项目经理: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5.2项目总工:
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为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7)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8)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9)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7 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b、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c、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可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4.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Ⅳ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5.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
6.2.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
6.2.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查询”)。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递交《投标人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8.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六号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1
号 2701室
联系人:梁工联系人:黄工、姚工
邮 编:528200 邮 编:510000
电 话:757-********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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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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