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南昌市恒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南昌市恒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南昌市恒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
债权总额:2926.23万元
一、资产概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拥有南昌市恒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20年7月20日,债权总额2926.2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099万元,利息165.19万元(截至2016年4月1日),孳生利息662.04万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二、债务企业概况
南昌恒鑫电子公司于2001年12月17日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股东为周燕,出资额75万元、占5%股权;麦金香,出资额1425万元、占95%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麦金香,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688号中兴南昌软件园C座(租赁)。主营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三、保证人概况
1、保证人宜春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5日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号:***************。股东为易军华,出资700万元,占70%股份;易平,出资150万元,占15%股份;易伟,出资150万元,占15%股份。法定代表人为易军华,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仕北路高仕名居小区内;
2、麦金香,男,汉族,1969年4月28日生,住所地: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北一路23号2单元401号。
3、周燕,女,汉族,1985年6月17号生,住所地: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萍纸家属楼9栋附83号。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宜春市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宜春市高士路998号“高士名居”7号楼1-5号店面,面积共计1101.74平方米,房产证号:房权证宜房字第2-********号,对应土地证号为:(2009)第********号,面积163.8平方米,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该抵押物一层为店面,2007年建成,为8层楼房第一层,层高4.5米,整体临街,交通便利,处于宜春市中心区域,周边配套非常完善,商业氛围较浓。目前租户是一千零一夜酒店经营者,一层的店面被分割成面积为10-40平米不等的小商铺和部分客房,除去酒店占用的300多平方米,沿街商铺经营面积约为750平方米左右(以现场核实为主),整体保养和使用状况良好。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1、本债权项目已诉讼,且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宜春市市中心,东南面毗邻袁山公园,周边有多个成熟住宅小区,教育、医疗资源丰富,配套设施完善,属城市中心区域成熟商圈。位于主街转角两侧,沿街两条主干道高士路与宜阳大道,纵深小,临街外铺面积大,商业含金量高,投资价值较大。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个人除外)。
七、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0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九、处置方式 :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章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邮政编码:3300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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