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温江三医公园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温江三医公园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温江三医公园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四川鑫达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青台山路520号三层附323(青台山龙泉人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温江三医公园停车场工程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13 | ||
最高限价 | *******.13元人民币(含暂列金147803.14元人民币)。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处理。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6)按照规定获取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到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鑫达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青台山路520号三层附323(青台山龙泉人家)) | ||
方式: | 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获取。1.现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2)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适用);(3)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适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2,也可自拟格式。2. 网上(远程)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须将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45@qq.com:(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2)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适用);(3)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适用)。 注: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介绍信格式详见附件2,也可自拟格式。3.注意事项:①报名资料原件请于资格预审活动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②报名咨询电话:158*****530;③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若因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资格预审活动造成影响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申请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资格预审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本项目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供应商参加磋商环节,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3家且≤6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磋商邀请对象进入磋商环节,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6家时,现场随机抽取不超过6家申请人进入磋商。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3家供应商,则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12月0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四川鑫达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青台山路520号三层附323(青台山龙泉人家))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01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计划备案表编号:********2。2、监督部门:温江区财政局,电话:***-********。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4、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5.资金支付比例及方式:工程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30%;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70%;经甲方审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3%质量保证金给乙方。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将在乙方整改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如经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退还质量保证金。(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发票,如逾期提交发票或所提交发票不合规的,付款期限顺延)。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鑫达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青台山路520号三层附323(青台山龙泉人家)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158*****53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女士 | ||
电话: | 158*****53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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