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数公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参数公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提出“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全面提升语音识别技术在庭审语音同步转录中的应用效能,建成全国法院智能语音云平台,实现全国法院语音识别的模型共享和统一管理。 88.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381号
联系人:徐永刚 联系方式:****-******* hkfybgs@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山东东营河口区河聚路20号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hkjiaoyi2@163.com
附件:
(语音识别项目.doc已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请自行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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