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LED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LED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LED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KMZG-DJZB -20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昆明局集团公司滇中指挥部,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 LED灯具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南广场提质改造:南广场新建二层高架旅客进站集散厅,建筑面积8005.85㎡,设实名验证、安检功能。还建行包安检房461㎡,原南站房西侧既有生产房改造为铁路行包用房771㎡,铁路出站厅至地铁A号出入口设风雨走廊462㎡。新增自动扶梯、垂梯、安检仪、自动售票机、实名验证闸机等客服设备设施。拆除中部既有扶梯和玻璃幕墙,新建16米宽连廊连接既有昆明站高架候车室。建筑高度15.78m,其中一层层高8.7m,二层层高6.8m。外墙为埃特板墙面,屋面为铝镁锰金属板屋面。
北广场提质改造:北广场拆除既有安监作业棚、警务亭、自动售票棚等房屋和广场东西两侧既有的环形高架匝道,新建一层面积6246.9㎡集售票、安检、验证功能的进站综合服务厅。站前设6712㎡集散广场。安检仪、自动售票机、实名验证闸机等客服设备设施利旧搬迁使用。建筑高度13.3m。外墙为埃特板墙面、金属幕墙,屋面为铝合金板复合屋面。
结构概况
南广场提质改造:新建高架旅客进站集散厅结构形式为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防烈度为8度,基础形式为柱下承台+钻孔灌注桩。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北广场提质改造:新建进站综合服务厅结构形式为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每日 9:00 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昆明市官渡区站前路254号昆明火车站出口对面)。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与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站前路254号(昆明火车站出口对面 )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7*****132
监督电话 :****-*******
2020年 11 月 19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01 | LED格栅灯 | 2*20W,220V | 套 | 67 | 免费发放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站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 包含运输、卸货 |
2 | LED高顶灯 | 36W,220V | 套 | 358 | |||||
3 | LED高顶灯 | 42W,220V | 套 | 108 | |||||
4 | LED高顶灯 | 26W,220V | 套 | 114 | |||||
5 | LED高顶灯 | 80W,220V | 套 | 243 | |||||
6 | LED壁装灯 | 2*30W,220V | 套 | 4 | |||||
7 | LED壁装灯 | 2*20W,220V | 套 | 24 | |||||
8 | LED面板灯 | 40W,220V | 套 | 21 | |||||
9 | LED防水防尘筒灯 | 1*22W,220V | 套 | 39 | |||||
10 | LED面板灯 | 36W,220V | 套 | 100 | |||||
11 | LED泛光灯 | 120W,220V | 套 | 18 | |||||
12 | LED泛光灯 | 24W,220V | 套 | 5 | |||||
13 | LED吸顶灯 | 20W,220V | 套 | 2 |
注:实际数量以最终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同类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5年(2014-2019)及以上的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2.2 生产供应能力:已接工程或正在实施工程不会对本工程物资供应产生影响。
2.3 财务能力: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近三年年均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资质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具有资质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投标时携带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2.4 质量保证能力:
2.4.1投标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7922-2001F售后服务五星认证(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查询结果须附在投标文件书内,并带原件备查),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4.2定型灯具应经相关权威机构检测鉴定并通过了型式试验,且所有灯具整灯需具有国家强制认证3C或CQC等检验报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并带原件备查)。
2.4.3为保证工程照明安全、可靠、高效,照明灯具其光源要求:采用西铁城、日亚、CREE品牌产品,电源部分采用:飞利浦、台湾明纬、莱福德品牌产品,投标文件书须提供3C 试验报告的“关键件清单”页和“灯具的架构、外观照片”页。
2.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须于开标前5日前将招标物资中灯具样品(见灯具样品一览表)及3C认证、检测报告原件,送至项目部进行确认,投标人样品被确认合格并取得“样品确认单”后才具备投标资格,并为日后灯具的全面验收提供确认依据。
“样品确认单”须附在投标文件内,作为投标人应标之必要条件,否者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规格书要求,将予以废标。
灯具样品一览表 |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备注 |
LED明装筒灯 | 功率:AC220V 80W LED 光源、电器品牌:满足招标技术要求 功率因数:≥0.95 防护等级:IP65 参考尺寸:Φ180*300mm 一体式灯具设计(驱动电源、光源双腔隔离)。 | |
LED明装筒灯 | 功率:AC220V 36W LED 光源、电器品牌:满足招标技术要求 功率因数:≥0.95 防护等级:IP65 参考尺寸:Φ210*165mm 面盖无螺丝,一体式灯具设计(驱动电源、光源双腔隔离)。 | |
LED面板灯 | 功率:AC220V 36W LED 光源、电器品牌:满足招标技术要求 功率因数:≥0.9 防护等级:IP20 参考尺寸:600*600mm |
2.5 供货业绩要求:
2.5.1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6-2018以来)高速铁路一等站站房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
2.5.2为保证投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产品不少于三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成功运营业绩,累计供货灯具数量不少于3万套,并提供相关金额、数量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招标现场带原件备查)。
2.6 履约信用:
(1)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二年(2018年-2019年)来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等过程中发生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及以上履约信用证明。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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