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钢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钢筋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公告项目编号:POWERCHINA-*******-****9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采购一批钢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包括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和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子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二河村,紧邻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东侧,设计处理能力为6万吨/日,建设形式为全地下式。芦溪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河自成简快速至成渝客运专线段,综合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为7.27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综合整治、景观绿化、防洪通道及附属设施、污水管等。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施工所需钢筋。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钢

HPB300Φ10

5

2

盘螺

HRB400EΦ10

30

3

螺纹钢

HRB400EΦ12

10

4

螺纹钢

HRB400EΦ18-22

20

5

螺纹钢

HRB400EΦ25

170

合计

235

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分批供应,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交货。

2.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泉驿区芦溪河水环境整治总承包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带肋钢筋的技术标准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T1499.2-2018)的规定,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的规定,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2.6.2.对于所供钢筋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钢筋直条按9米定尺,直条螺纹钢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盘螺钢筋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如送到现场的钢筋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钢筋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2.6.3.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6.4.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钢材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书。

2.6.5.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2.6.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7.计量方式:

2.7.1.所有盘圆、盘螺以过磅(计量单位为吨)验收计量,螺纹钢、圆钢以检尺理论值计量,理论值在投标人声明且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热轧带助钢筋》GB/T1499.2-2018规定范围内;买方可随机进行抽查,对于超出允许公差范围内的钢筋,买方有权要求退货。

2.7.2.钢筋进场时,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2.8.卸车方式:买方负责。卖方需根据买方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并配合卸货。

2.9.结算及付款方式:

2.9.1.结算: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3日前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9.2.付款: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买方收到发票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0%,剩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1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付款方式为供应链资金支付,支付周期为180天期。

2.10.报价要求

2.10.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不含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2.10.2.钢材报价方式:

(1)本次询价涉及的钢材报价计算公式:

报价人报价综合交货单价=(P);报价期基准价(网报价)=(D);固定费用=(E);

则报价人报价综合交货单价:P= D+E;

(2)规定:报价期钢材各品种规格报价(圆钢、螺纹钢)基准价(网报价)(D)为《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2020年11月10日中“成都市场建筑钢筋行情”公布的达钢的网报价为基础,按下列对应方式进行确定;

此网报价仅用于本次询价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

(3)固定费用:指报价人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询价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包含运杂费。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固定费用为供需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4)供应期基准价(网报价)规定:

供应期内(圆钢、螺纹钢)基准价(网报价)D:以通知供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中“成都市场建筑钢材行情”公布的达钢品牌当日第一次发布的网报价为基准数据,如当日未发布相应价格,则以最接近通知当日以前的价格为准。

(5)供应期综合交货单价计算:

综合交货单价P,供应期内基准价(网报价)=D,报价期固定费用=E,则P=D+E(综合交货单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2.10.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2.11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0万元,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0年11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0年11月26日12: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注明: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或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联 系 人:王娜娜 王 聃(芦溪河项目)

电话:***-******** 156*****618

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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