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奇台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允许采购进口设备论证公示

2020年自治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奇台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允许采购进口设备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奇台县农业农村局购置相关设备,经相关专家论证,建议采购进口仪器设备。

一、 采购人名称: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自治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奇台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预算单价(万元)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土壤原位PH计


22.14.2进口
2
超低温冰箱155进口
3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仪12626进口
4质构仪13535进口
5普通PCR仪15.55.5进口
6生物显微镜17.27.2进口
7
土壤团粒分析仪12020进口
8无人机多光谱成像系统11414进口
9小型台式离心机14.54.5进口
10便携式土壤盐分计515进口
11手持活体叶面积仪2510进口
12超纯水机199进口
13土壤参数监测系统22.44.8进口
14
快速水分测定仪224进口
15小型移动式自动气象站43.614.4进口
16纤维分析仪13030进口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

七、 申请理由: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杨璐高级工程师新疆林业科学院
张旭龙高级工程师乌鲁木齐海关
冯婷高级实验师新疆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研究所
刘罡高级工程师新疆大学
杨远志律师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较国产设备,进口设备精度高,分辨率较高,操作方便,故障率较低,安全性高,更能满足科研需求,参数符合项目需求,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拟采购进口设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该产品不属于限制或禁止进口产品,不违背国家相关要求。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于明

联系电话:138*****792

传真:/

地址:奇台县团结南路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奇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成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奇台县

附件信息:

********126/202011/5fb12228-850f-415f-94cc-f020f2c98af8">进口设备论证扫描件.zip

34.4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进口设备 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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