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CO分析仪等监测仪器、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采购谈判公告
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CO分析仪等监测仪器、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采购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CO分析仪等监测仪器、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同市平城区东泰大厦九层915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Y-20C3HW128
项目名称:CO分析仪等监测仪器、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9.3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谈判采购共2包:供应商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一 | 恒温浸提振荡器 | 1 | 套 | 49.3 | 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
索氏提取器 | 1 | 套 | |||
便携式水质现场五参数测定仪 | 2 | 台 | |||
自动蒸馏器 | 1 | 套 | |||
土壤筛分仪 | 1 | 台 | |||
液液萃取装置 | 1 | 套 | |||
CO分析仪 | 1 | 台 | |||
手持式VOCS检测仪 | 1 | 台 | |||
便携式红外线CO分析仪 | 2 | 台 | |||
二 | 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器 | 1 | 套 | 40 | 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周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东泰大厦九层91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东泰大厦九层916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东泰大厦九层9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文兴路1800号
联系方式:137*****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雨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东泰大厦9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智
电话:****-*******
山西雨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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