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的招标公告(E320582033000022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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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 |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智能化设计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24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智能化设计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项目的批复张行审投[20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智能化设计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国泰路东侧,泗杨路北侧 2.1.2工程规模:6层商务建筑,以及配套的食堂,地下层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4801?,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14817?;地下两层,建筑面积9984?。 2.1.3工程总投资:12500.0万元 2.1.4招标类型:方案+施工图 2.1.5设计服务期限:25日历天 2.1.6设计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1.7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电话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楼宇自控和能源计量系统、政务大厅系统、交易中心系统、餐厅智能化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指挥大厅、导视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路系统 2.2.2招标内容:张地2015-A07-B地块商务楼工程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申请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020年07月-2020年09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07月-2020年09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其他:1、投标申请人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建筑装饰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4)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高级工程师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补偿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附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4日23时00分; 7.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zjgfzx.szzyjy.com.cn/TPBidder/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5时00分。 8.2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上,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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