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延市政采函[2020]236号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公开招标公告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10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CXG2020-20
2、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
3、预算金额:2,2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1批, 采购预算: 2,280,000.00元, 项目概况: 人脸识别对比系统基础配套设备、加密会议室建设、乘车公共交通电子身份证明设备(福建天创“e政务”自助终端)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0 12:00:00 至 2021-01-09 12: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发放时间: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4、报名参加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有社保部门或代收机构公章),依法不需缴纳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投标人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30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发放时间: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4、报名参加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12-10 09:0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
联系电话:0911-29982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911-7092224
传 真:0911-709225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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