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所天马山、湘江南路、向蒸路、衡大衡岳出口路灯、材料招标公告

路灯管理所天马山、湘江南路、向蒸路、衡大衡岳出口路灯、材料招标公告



受衡阳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天马山、湘江南路、向蒸路、衡大衡岳出口路灯、材料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路灯管理所天马山、湘江南路、向蒸路、衡大衡岳出口路灯、材料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2012-A083
招标文件编号:XT2012-A63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本次采购项目分六个包,供应商应分包参与投标,评标小组分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一包:灯杆;
第二包:灯具;
第三包:电线电缆;
第四包:电缆保护管;
第五包:配电设施;
第六包:井盖;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本项目供应商只提供所投产品、材料,并负责送货到采购单位施工现场卸货,除第一包要求中标单位制作基础铁件(不含基础混凝土制作和开挖)、负责安装外,其他各包不需安装。
2、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 唯一 方案报价。
采购项目上限值在开标前五天公布(以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所投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3.7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二、三包(路灯)投标人除具备3.1-3.8的条件外,还需具备3.9-3.10的条件:
3.9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10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强制性3C认证;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20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
4.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缴费证明)、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生产厂家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适用于第一、二、三包)
注1:招标代理人将对前来投标的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文本为准,从《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的,开标截止前两天到我公司登记确认。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包(人民币)
招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上午午9:00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名称:衡阳市路灯管理所
项目答疑人:胡兴国/缪军益
联系电话: 135*****911/155*****985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
联系人:唐宗秀 邮编:421001
电 话:****-**************
八、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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