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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格式自购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本谈判项目由京第********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化工路(东四环~东南五环)道路工程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商砼进行公开谈判。1.2谈判依据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20】241号);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化工路与丰双铁路交叉处里程K25+851,交叉处既有1-13.5m铁路平交道口,道口名称为“垡头道口”。本标段为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段,即北京市化工路(东四环路-东五环路)下穿丰双铁路立交桥工程(丰双铁路K25+831.8顶进框构桥)。化工路道路工程3#标段具体实施包含:工作坑及顶进后背、基坑支护、路基加固、箱涵结构及顶进、附属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铁路顶进范围内的道路路基、路面、雨水等工程及市政综合管线工程已包含在化工路道路工程2#标段招标范围中)。2.2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商砼供应商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人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3. 1.3生产能力要求:响应人需具备采购物资日生产量不低于2000方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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