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江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阅江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阅江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阅江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已2019-231000-47-03-064877号备案,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阅江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海浪路以南、环堤路以北、阅江城一期用地以西、规划路以东围合区域内。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5186㎡,楼号及规划建筑面积:B1#楼约9367㎡;B2#楼约9345㎡;B3#楼约9834㎡;B4#楼约8621㎡;B5#楼约6785㎡;B6#楼约6785㎡;B7#楼约9721㎡;I#楼约2090㎡;J#楼约1720㎡;K#楼约1251㎡;L#楼约152㎡;M#楼约150㎡;Q#楼约70㎡;地下室车库约19295㎡。
2.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24554.26万元。
2.6招标范围:
设计:完成本项目主体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
设备:完成设备采购、安装、检测、调试、系统运行验收、移交;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基坑支护、降水等为完成施工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配套工程施工(包括:综合管网、道路、园林景观、弱电工程等)。
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为完成本项目进行的其它工作,上述工作内容不包括项目建设单位需另行委托的子项。
2.7计划工期:2021年3月1日-2022年8月30日,计划总工期54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质量保修:
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
3.3.1项目经理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①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④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2施工负责人(可兼项目经理,下同)要求: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3.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岗位证书如注明专业须建筑工程专业,最低要求:
施工员(工长)1人:提供岗位证书;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
安全员3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3.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独立或联合体任一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3.7财务要求:
3.7.1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7.2提供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投标人也可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需负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业绩要求:
3.8.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设计方)近五年(2015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2015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方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时间以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其一即可):
(1)注册建造师:要求承担过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方项目经理,或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
(2)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要求承担过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勘察)。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勘察)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承担过50000平方米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09时30分至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资格预审文件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0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时00分。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安街与市政路交口)。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招标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路106号怡馨园小区C1号楼
邮编:157009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编:157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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