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公告

[省本级][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第二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共包含4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和1号线三期工程4个项目,线路总长63.60km,投资估算总额为446.36亿元。

4 号线西起玉村南路站,北至高营桥西站,沿汇明路-仓丰路-裕翔街-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线路全长24.4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1座,设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各1处,投资172.01亿元。

5 号线一期工程南起宫北路站,东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市庄路-光华路敷设,线路全长19.7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17座,设宫家庄停车场1处,投资155.05亿元。

6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槐中路站,南至东佐路站,沿槐中路-长江大道-昆仑大街敷设,线路全长1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11座,设东佐停车场1处,投资为100.63亿元。

1 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西延线,线路东起一期工程西王站(不含),南至槐安路站,沿中山西路-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3.74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座,投资为18.67亿元。

最终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所涉及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服务等项目,具体包含:

2.3.1施工项目

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供电工程、车辆段场工程等,以及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施工工程项目。

2.3.2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1)系统设备:包括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BAS、AFC、PIS、门禁、安防等系统的甲供设备;

(2)车站设备: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扶梯、屏蔽门、人防门等甲供设备;

(3)车辆段及停车场甲供工艺设备;

(4)主变电所甲供设备;

(5)轨道交通车辆及牵引;

(6)其他设备采购: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需招标的设备材料采购。

2.3.3服务项目

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服务:如监理、设计、勘察、保险、第三方检测、监测以及建设配套其他服务类项目、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需招标的其他服务项目等。

2.4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任务开展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及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提交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阶段组织标前研讨会,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标前、评标及定标期间的相关备案工作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标前会,澄清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提供合同商务文本、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收集、整理并向招标人移交招评标过程资料,处理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异议及投诉事宜等。

2.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服务期限

2 年。

2.7中标人数量

选取综合得分前6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标人,当参加投标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少于6家(不含6家)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业绩要求

3.2.1招标代理机构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含铁路)或机场或综合管廊或市政工程的施工类或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专业负责人)。

注: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合同、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为准。

业绩要求中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显示中标金额为准,公示页中如不显示具体中标金额,则以招标代理合同或业主证明显示金额为准,人员以业主证明体现的人员为准。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2投标人不得与国家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1月 20日 09时 00分至 2020年11 月 26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06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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