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县瓦房子镇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省朝阳县瓦房子镇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辽宁省朝阳县瓦房子镇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朝阳县瓦房子镇202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 2.工程规模:全部监理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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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和(市政工程)资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备BBB级信用评价报告。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150元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 2.领取地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辽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 | ||||||||||||||||||||||||||||
六、其他说明 | ||||||||||||||||||||||||||||
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0元。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 12月 11 日 9 时 00 分,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辽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60.2.98/TPBidder/memberLogin投标人指定栏目。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 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5、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人民币0.00元6、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中国(辽宁朝阳)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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