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接口填充材料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赣中祥招标莆字[2012]014号项目名称: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接口填充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人: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招标代理人: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2012年11月总 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评标细则(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技术条款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项目名称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接口填充材料采购项目22.3交货地点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现场交货32.4招标内容全长约60公里PCCP接口填充材料供货、质量检验及其他服务。42.5供货期12 个月52.6质量保证期货物使用寿命期为三十年,保修期为竣工投产之日起24个月,质量期为竣工投产之日起24个月。62.7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中标人包制造、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包保险、包培训、包检测(含第三方检测)等方式的方式进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72.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制造及供货能力;材料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对2009年 11月1日以来曾被记录不良行为且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建设信息网站公告,公告内容明确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021.3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23投标价格固定综合单价1314投标保证金提交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投标保证金148.1、9.1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12年 11月12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发展服务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于2012 年11月13日17时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1526.2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交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3层收标区)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8时30分1638开标开标时间:2012年 11月14 日8 时30 分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开标室(3)1745评标标准及方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188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至全部合同货物交付项目现场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完成后42天之日止;19质量要求符合招标合同相关技术条款标准20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备注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及解释1.1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以及必须提供的相关文件等。1.2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险、检测、保证、技术支持、指导现场安装、与施工单位和其他工程货物供货商配合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服务。1.3招标人:指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也是本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最终使用者。1.4买方: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与卖方签署供货合同的一方。1.5卖方:招标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的供货厂商,与买方签署供货合同的一方。1.6投标人:投标人是指与本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要求相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1.7交易中心: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8招标代理: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及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1.10供货期:指公历日(日历天)。1.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12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3“招标人”、“买方”、“卖方”、“投标人”、“成员”和“各方”等人或有关组织的用词均是指依法成立的公司或组织。根据上下文的需要,这些用词的单复数句要相同的定义。1.14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2.项目说明2.1本次招标的PCCP接口填充材料主要用于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2.2工程概况: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PCCP接口填充材料全长约60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约600万元。2.3交货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4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详见货物采购清单)。2.5供货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6质量保证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7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8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9供货商要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各种情况,制定供货、运输方案,确保能够按照招标人指定的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按时按量保质的供货。2.10由于工程施工或供货的特殊需要,买方有可能采取必要的应急方案,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及工期目标的实现,卖方应完全配合并无条件服从,并保证以投标时的报价与买方或第三方协商解决经特殊处理的工程内容的供货及施工问题。2.11货物采购清单:买方将以货物采购清单的形式提前15天向卖方发出供货指令,卖方须按照买方签字确认的货物采购清单的供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供货,凡是不符合货物采购清单要求的或提供货物采购清单里没有要求的,买方一律不予以签收确认。经买方签字确认的《送货签收单》和《货物采购清单》将作为最终合同货物实际发生支付的依据。2.12本工程不允许委托加工,只允许由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生产并供货。3.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5. 踏勘现场5.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交货地点,自行前往了解运输里程及运输方式。投标人须承担对交货地点考察的一切费用,并对各种风险(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负完全责任。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5.3 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投标人自理。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7.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货物采购清单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7.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招标工程项目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但必须指出其依据)。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人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的为准。9.2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和(http://www.ptztb.gov.cn)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9.3所有招标答疑内容于截标前1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在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布。10 工程最高限价10.1 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0.2 工程最高限价=
******* 元。11材料要求1.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胶(1)产品应符合JC482-2003《聚氨酯建筑密膏》,DB31/121-1993《日用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2)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表1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胶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序号项目指标1密度(g/cm3)1.2~1.42挤出性(mL/min)≥803表干时间(h)≤244流动性下垂度(mm)≤35流平性光滑平整6拉伸模量(Mpa)>0.407弹性恢复率(%)≥708质量损失率(%)≤79防霉等级(级)≤12.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1)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应满足表2要求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参照(CECS117:2000)序号项目要求1密度,g/cm3≥0.122吸水率,g/cm3≥0.0053抗拉强度,Mpa≥0.154抗压强度,Mpa≥0.155延伸率,%≥1006撕裂强度N/mm≥57硬度(邵尔A度)5512 供货期12.1 招标人要求供货期为 12月。13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13.1投标人应按《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莆招标办[20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预交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13号)、《关于变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帐户单位名称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1]21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13.1已按莆招投标办[2010]5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及以上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交纳金额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预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未按莆招投标办[2010]5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赣中祥招标莆字[2012]014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是否注明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提供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为准。截标时,市发展服务中心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及时通知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帐号:
134*****040000998 或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
****************96或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帐号:
****************022949投标人开标时另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退款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监理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3.2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1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5) 投标人在投标中有虚假资料的;(6)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规定修正投标价。(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14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组成。1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5.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5.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6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6.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对应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部分的响应文件不允许重大偏离。对于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应有实质性的响应。17 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7.1资格审查申请书17.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附表5:承诺书附表6:资格后审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18 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要求18.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18.2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符合本后审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18.3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所有附表没按要求填写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18.4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9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9.1投标函;1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9.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9.4投标报价表;19.5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19.6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19.7承诺书;19.8项目经理委任书;19.9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20 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所规定。20.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等没有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20.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20.4 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21.1营业执照副本21.2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的。22 投标报价22.1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22.2 投标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按第四部分 “投标报价表”的规定条款列出货物的综合单价,并进行详细的综合单价分析。22.3 投标价格应指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的交货价,该价格包括原材料、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车、卸货、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拆迁,仓库保管费用、保险、相关税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货物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及与土建施工方、其他工程货物供应商的配合费用。投标人需对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以风险包干系数计入投标报价。中标人运抵施工现场卸货后办理货物验收移交手续。22.4 报价的形式:对所有需求货物及服务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2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以上几点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作为投标人计算综合单价或总价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22.6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除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还需考虑到完成合同所述供货服务的所有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供货期可能短于或长于本项目施工预估工期,实际供货数量可能多于或少于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数量等可能性。22.7 投标人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的地质、地理、气候等自然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供货范围、工期和付款方式,按照本须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报价,列出详细的报价说明、报价构成及汇总价。报价格式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价格为含税综合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发生的国家物价及各种政策性调整,综合单价按合同条款执行。22.8 招标人在《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买方验收合格签收确认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买方已认为卖方的报价中已包含货物数量增减的风险,以及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的局部变更的风险,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货物供应数量有变化或一些局部变更为理由提出对各种货物的综合单价进行变更。(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24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24.1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提交,投标人没有提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可能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2截标后若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五)评标细则1、总则26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2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细则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评标委员会组成29招标工程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31 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32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同时负责资格标和商务标评审。招标人代表不参与评标和资格审查。33 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35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35.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5.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5.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5.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36.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36.2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36.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36.4评标委员会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6.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36.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36.8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6.9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36.10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招标人代表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评标专家不得随意走出评标室。36.1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3、开标37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3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福建CA数字证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福建CA数字证书。39开标程序:39.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39.2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39.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39.4主持人公布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各投标人递交网上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解密各投标人网上投标文件,并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承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修改通知以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9.5开标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建设信息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自2009年9月20日以来曾被记录不良行为并被公告且公告内容明确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程序。39.6公示期内,经查询中标单位、法定代表及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9.7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5名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若该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被废标,则依报价从低到高顺序再选择5个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程序,直至评标结束。4、评标程序40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40.1 评标前准备工作;40.2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标、商务标同时进行评审;40.3 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详细评审;40.4推荐中标候选人;40.5提交评标报告。5、评标前的准备工作4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42招标人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踏勘工程场地情况。6、评标方法43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4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质量、工期、造价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4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4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46.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5名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若该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被废标,则依报价从低到高顺序再选择5个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程序,直至评标结束。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评委无充分理由认定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仍然推荐中标候选人。46.2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46.3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47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48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招标文件以醒目方式专项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应视为“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也不得作废标处理:①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的表示方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或者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49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随意作出废标结论,确需废标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①要求投标当事人作相应的说明,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记名表决;③若表决通过无效标或废标决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50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51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7、评标标准(1)资格审查5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52.1资格审查将确定每个投标人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满足全部必要条件标准(附件1和附件2)并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时,方可定为合格投标人。52.2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2.2.1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2.2.2未按资格后审文件特别规定的作为废标依据要求填写的;52.2.3不符合投标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特别注明的格式要求的;52.2.4投标人应对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请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记不良记录一次,并报送企业当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52.2.3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书证件(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 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法人资格。2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产品制造及供货能力;材料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对2009年 9月20日以来曾被记录不良行为且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建设信息网站公告,公告内容明确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信誉情况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件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评审标 准1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产品质量检定人员1注:(1)、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能兼任。5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52条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其投标为废标。(3)商务标商务标的初步评审54在对商务标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55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55.1商务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的;55.2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55.3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5.4商务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55.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55.6商务标载明的供货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5.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5.9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55.10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5.11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55.11.1投标函;55.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5.11.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5.11.4投标报价表;55.11.5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55.11.6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55.11.7承诺书;55.11.8项目经理委任书;55.11.9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55.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标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56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定进行算术性修正。56.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6.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56.3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7 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决定。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57.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承诺、工程质量承诺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57.2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58商务标的详细评审58.1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详细评审:58.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出现负数的;(2)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单位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除外);59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60评标委员会经详细评审后按照投标总价(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8、推荐中标候选人61若提交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废标,则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补充投标人进行评审。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从低到高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一名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最终投标报价相等的,随机抽取确定)。若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6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9、提交评标报告64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标委员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按评标报告格式书写和填写。10、中标结果公示65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为十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66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若该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67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服务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6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69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70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71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11、附则72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3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送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六) 授予合同74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74.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74.2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75 合同签订和备案 75.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7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3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1)福建省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金钟水利引水配套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2)合同实施后的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3)本采购合同书;(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正、澄清文件、答疑纪要、货物采购清单及总说明等);(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设计图纸;(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9)投标货物报价单;(10)组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76 投诉处理76.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6.2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76.2.1超过公示期投诉的;76.2.2没有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76.2.3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企业派出的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人的(相关人需持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76.2.4没有参与投标活动或无法证明与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投诉的;76.2.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76.3投诉件受理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代表进行质证。投诉人代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质证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为投诉人自动放弃投诉。76.4投诉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私章等行为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1次并报投诉人所在地相关监督部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76.5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5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未能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的,招投标双方可先行签订施工合同和组织进场施工,待问题查清后,再依法依规处理。76.6行政监察部门对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件情况进行监察。77 履约担保77.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货币提供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至全部合同货物交付项目现场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完成后42天之日止;在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买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任何直接损失。77.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照上述79.1条的规定,采用现金转帐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7.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79.1或79.2条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一篇 协议书第一条合同双方买方(全称):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 卖方(全称):____________ ____第二条 合同签订 买方因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接口填充材料采购项目向卖方采购,双方经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接口填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地点: 莆田市境内 项目内容:全长约60公里PCCP接口填充材料供货、质量检验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闽发改农业[2009]1009号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第四条范围、规格和质量4.1、卖方供应的PCCP接口填充材料用于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的合同范围,总长约60公里。4.2、标的内容包含接口填充材料的制造、检测、包装、装卸、运输及服务。4.3、本合同所提供的合同货物规格和质量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条款》所约定的规范及标准。第五条供货及数量5.1、卖方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是符合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并经检验合格的。5.2、货物供货由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买方或施工承包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将货物卸车,货物的运输、卸车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行支付。5.3、供货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双方在具体供货时买方将以《货物采购清单》形式通知,若合同条款与技术条款有冲突的以合同条款为准。5.4、本合同的卖方应对产品土建施工和产品安装提供货物伴随服务。第六条合同期限及供货日期6.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开始至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合同供货期限从2012年月日起至双方确认合作结束时止。6.2、供货日期:实际供货日期以买方通知确认为准。第七条合同价款7.1、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大写:人民币 )。7.2、实际结算金额为招标确认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到达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的乘积。7.3、具体付款条件及方式按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执行。7.4付款方式:①合同生效后买方预付合同总额的20%。②买方按月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卖方当月交付到项目现场的《货物采购清单》上货物货款金额的80%。③卖方货物交接且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指每一压水试验段管道工程完成压水试验合格),买方支付至货物货款金额的90%,且要保证卖方留在买方的剩余货款不少于10%额度时方可付出。全部货物总额为每月单价与每月数量乘积的总和。③自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至货物货款金额的95%,且要保证卖方留在买方的剩余货款不少于5%额度时方可付出。卖方必须全额提供发票,即20%的货款发票(含5%的质量保证金发票,买方向卖方提供质量保证金收据)。④ 余下货物货款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24个月后,且证明卖方货物无质量缺陷,卖方凭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向买方提出申请,买方在收到卖方的申请书后28天内把质量保证金支付给卖方。以上付款的支付卖方须同时提供有效等额发票。第八条合同组成8.1、本合同由协议书、合同条款、合同附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之间的条款有歧义时,以合同条款的约定为优先。8.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与上述各部分存在冲突或歧义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正、澄清文件、答疑、货物采购清单及总说明等);(4)投标文件;(5)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九条 词义本协议书与合同条款、技术条款中相同的名词、词语定义相同。第十条 责任 10.1、卖方责任:(1)中标人须在采购合同生效后15 天内开始供货,应尽早供货。(2)卖方负责办理投标货物运输至施工现场所需的“三超运输”特殊通行许可。(3)卖方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向买方所提供货物的使用寿命即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0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24个月内。10.2、卖方不得委托加工。第十一条 禁止 买方与卖方签定合同时使用的“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简称户名)及帐号”为买方确认的,禁止卖方履行合同中予以变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合同授予、停止款项的支付、直至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12.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12.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各方各执一份;副本 15份,买方执12 份,卖方执 3份。买方: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银行帐户名: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银行帐户名:银行帐号: 第二篇 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1.1买方:与卖方签署本采购合同的一方,此专指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1.2 卖方:与买方签署本采购合同的一方,此专指。1.3本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还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1.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本合同及《货物采购清单》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履行了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5合同货物:系指卖方按《技术条款》的规范生产,经由买方委托监理人现场监理并经检验合格的接口填充材料(本合同以下简称“货物”)。1.6 接口填充材料采购:接口填充材料的采购包括产品的制造、检验、运输、装载、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活动。1.7监理人:指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中,买方委托的负责监理某标段建设施工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1.8项目现场:指由买方指定的产品安装的工程地点。1.9 货物伴随服务:指卖方对接口填充材料运至项目现场后对施工人员所应做的技术指导和沟通。同时还应包括卖方对接口填充材料进行维护技术指导等。1.10不可抗力:指同时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条件并影响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正常建设进行的下列特殊事件或情况:①发生了50年一遇以上(含50年)的洪水、10级(含本数)以上台风、5级(含本数)以上地震,且可能直接淹没或袭击工地(以工程地气象部门关于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为准);②发生了战争、动乱(各方内部动乱除外)、空中飞行物体坠落;③政府对于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建设的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或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有重大功能性调整。2.合同标的2.1货物及伴随服务本合同标的为接口填充材料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卖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技术条款中规定的产品供应与安装指导,包括接口填充材料的制造、监理、测试、安装指导、运输、装卸以及设计联络、技术培训等各种货物及技术的伴随服务。2.2供货范围本合同卖方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接口填充材料的制造、检测、装卸、运输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在工程的接口填充材料土建与安装工程(包括基槽开挖、接口填充材料安装、土方回填夯实、现场检验等)实施中,有关接口填充材料土建施工和安装工程的现场指导及技术服务(包括前期、安装期、保修期),使接口填充材料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能顺利地衔接,并保障接口填充材料的正常使用。(2)具体各种不同规格接口填充材料等见《货物采购清单》。2.3监理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要求,接受并配合监理人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买方只接受由监理人监督生产出的合格货物。2.4伴随服务(1)卖方应按本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设计出适用于“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的产品。(2)卖方应按本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对接口填充材料进行试验合格后,向买方提供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及检验合格证书。(3)卖方应按本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4)卖方应按本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规定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对接口填充材料的安装和调试进行现场指导。4.技术条款和标准 4.1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伴随服务应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中技术规范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采用的标准有矛盾的时候,采用较高的标准。4.2如果与货物相随的某些文件(或某部分)为外文时,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4.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公制。5.合同价格5.1价格范围:合同价格指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址的交货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卖方建仓库的一切费用、原材料、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车、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拆迁,仓库保管费用、保险、相关税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货物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5.2计价标准:交货价按《货物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物单价进行计价。5.3遗漏:本合同或《货物采购清单》中如有遗漏的相关产品类别型号规格,买方有权在本合同或《货物采购清单》外新增加,其单价参照本合同的单价计价。5.4实货计价:本合同的总金额为暂定价,只作为订立本合同预付款的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招标确认的单价和实际到达项目现场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的乘积为准。5.5定价计量原则:(1)卖方在提交支付申请报告之前,应进行所有计量工作,计算所有可支付项目的相应交货量。卖方的计量结果均须经过监理人核实。卖方并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详细资料。(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交货量应根据买方接收合格产品的实际数量计算,被监理人或监理人认定并拒收的产品不予计量。5.7卖方明示:卖方明确表示已经彻底理解本合同的相关实际情况,并在合同价格中已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 (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各种情况,并能采用的各种合理的运输方式把货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3)考虑由卖方承担的包括指导安装、调试、测试及保质保修等的售后服务;(4)现场所有的其它综合情况;(5)卖方还需考虑到完成合同所述供货及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供货期可能短于或长于本项目施工预估工期(如工程延期、延误、暂停后所带来的影响),实际供货数量可能多于或少于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数量等可能性。6.支付条款6.1货款支付:(1)预付款支付:①本合同的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买方在合同生效后14天内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卖方须同时提供有效等额收款收据。②预付款扣回方式: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20%时开始扣款,直至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80%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R= A(C- F1S)(F2-F1)S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合同价款; C——累计完成金额;F1——20%;F2——80%;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额。(2)货款支付:①合同生效后买方预付合同总额的20%。②买方按月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卖方当月交付到项目现场的《货物采购清单》上货物货款金额的80%。③卖方货物交接且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指每一压水试验段管道工程完成压水试验合格),买方支付至货物货款金额的90%,且要保证卖方留在买方的剩余货款不少于10%额度时方可付出。全部货物总额为每月单价与每月数量乘积的总和。③自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至货物货款金额的95%,且要保证卖方留在买方的剩余货款不少于5%额度时方可付出。卖方必须全额提供发票,即20%的货款发票(含5%的质量保证金发票,买方向卖方提供质量保证金收据)。④ 余下货物货款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莆田金钟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24个月后,且证明卖方货物无质量缺陷,卖方凭质量保证金收据原件向买方提出申请,买方在收到卖方的申请书后28天内把质量保证金支付给卖方。以上付款的支付卖方须同时提供有效等额发票。(3)付款条件:卖方申请支付货款须提交以下相关单据(没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买方有权拒付当次的付款或只部分付款):① 卖方支付请求书正本一份;② 与本次货物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③ 监理人签证书;④ 与支付请求金额等额的有效销售发票⑤ 与本次货物买方确认盖章的《送货签收单》和货物结算明细表;⑥与本次货物经买方确认签字的《货物采购清单》;⑦出具的货物已全部验收合格(或出场验收合格证明)的证明一份;⑧有无双方已确定的违约索赔情况说明。(4)银行费用: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7.计划与供货7.1计划(1)进度:① 总计划:在保证买方总工期的基础上由卖方提出总供货计划,卖方应与所供接口填充材料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充分衔接和沟通后,在合同签订后,正式供货前1个月编制各标段工程需用产品供货总进度计划,并报送该段工程的监理人共同审批。监理人应在买方同意并审批备案后7日内批复卖方。经监理人批准的供货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也是买方发出批次采购计划的依据。② 卖方承诺:a. 在施工期内,卖方的实际供货计划应与买方批准的安装计划相匹配。b. 由于安装计划的变动,买方需要提前交货时,卖方应在承诺的最大日供货及月供货能力的范围内予以满足。③ 货物采购清单:a. 买方将以货物采购清单的形式提前10天向卖方发出供货指令,买方将根据总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分批向卖方报出批次采购计划即《货物采购清单》一式三份,卖方在收到后即签字盖章确认交买方一份。b. 卖方须按照买方签字确认的货物采购清单的供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供货(包括接口填充材料的供货),凡是不符合货物采购清单要求的或提供货物采购清单里没有要求的,买方一律不予以签收确认。经买方签字确认的货物采购清单将作为最终合同货物实际发生支付的依据。④ 计划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卖方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并报买方批准;卖方的供货计划应按调整后的计划执行。⑤ 现场第三方供货:为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及工期目标的实现,买方有可能采取必要的应急方案,先行安排现场供货单位进行部分供货,卖方应配合并无条件服从。如果现场第三方供货单位选择通过卖方结算货款的,卖方应保证按投标时该部分货物的报价支付给现场第三方供货单位货款,并且承诺将收取第三方供货单位的管理费不超过3%,税金各自承担。卖方须在买方与现场第三方供货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后6个月内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供货单位。(3)计划变更:① 总计划变更:买方有权变更总计划,变更时应提前10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及时会同监理人修订总计划。卖方要变更总计划的,须提出书面请求,并取得买方书面同意。② 批次采购计划变更:卖方要求变更批次计划,须提前7天作出书面请求,并取得买方书面同意;否则经确认卖方不能按期按《货物采购清单》内的量供应货物的,买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另行采购,不能供货部分作卖方违约处理。③ 卖方沉默:如果卖方在接到《货物采购清单》24小时内不作书面答复的,视为不能供货,买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另行采购。 ④ 计划外要求:如在总计划或批次计划外买方要求卖方供货的,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答复。7.2供货(1)指令:供货前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指令(这项指令可能为监理人发出),卖方应按买方指令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若卖方的供货时间比买方指令的供货时间晚到四小时,则卖方每次应按合同条款第18.2款(2)项③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地点: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的项目施工现场。(3)现场初验:对于到达现场的货物,买方或也可能为监理人应组织检验,检验合格的,卖方应要求买方(或买方的代理人)、监理人及施工单位在送货签收单签名盖章确认。任何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如果经水压试验等检验不合格的,经鉴定为卖方责任的,卖方仍须承担不合格的责任,鉴定费用由卖方负责;除非此项不合格原因是施工方或第三方造成的除外。(4)不合格处理:现场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卖方应立即运离项目现场,买方或第三方不负任何保管和储存的责任。8.包装、储存、运输、安装 8.1 货物标识:货物的标识按技术条款要求执行。卖方的货物标识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由卖方承担。8.2包装:货物的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莆田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途。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散失由卖方负责。8.3运输工具:卖方应选取适合于产品的运输车辆及辅助工具,运输能力须满足施工安装进度要求,并承担运输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4特殊运输:卖方在运输前应办妥相关的大件运输、三超运输等特殊通行许可的相关政府批准手续,并承担运输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5借用道路、桥梁:卖方在运输前应办妥相关借用道路、专用道路和桥梁的许可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6临时道路:货物运输途中必经的村级及以上等级的道路和桥梁,由卖方负责必要的加固、加宽工作,并负责与该道路、桥梁的主管部门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8.7卸货:(1)对于到达现场的货物,买方、监理人、施工方共同组织检验,施工方收货,买方、监理人、施工方签署《送货签收单》。8.8运输损害:货物运输中导致道路、桥梁、交通设施、他人财物、第三者人身、卖方工作人员人身的损害等一切责任由卖方负担。若因此而诉讼或仲裁致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8.9二次运输:(1)卖方应在投标之前充分做好现场实地考察工作,并应充分考虑到产生二次运输的问题,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现场签收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2)如果货物已经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通过验收后,由于任何非卖方原因造成需要二次运输的,由卖方负责重新装车和运输。装车和运输的费用由买方审核确认后由责任方支付。二次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3)需二次运输时,每次由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卖方应按时按要求进行二次运输,否则,每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2款(2)项③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10安装:吊装安装由买方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卖方应给予技术指导和协助。8.11安装损坏:因吊装、安装失误而致产品损坏的,卖方应及时帮助修补或更换,有关费用与损失由买方负责解决(要求施工方赔偿或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损坏是因为卖方原因引起的,卖方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多方原因引起的,由多方联络会议代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确定各方的责任比例。8.12 货物保管:卖方应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未签收的货物的储存及保护工作。已签收交货到项目现场的货物的储存及保护工作由施工方负责。8.13费用包干:接口填充材料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风险费及其他费用等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9.检验和验收9.1 检验:本合同货物检验包括厂内检验、出厂检验、现场交货检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规定的其他检验。(1)现场交货检验: 对于到达现场的货物,买方、监理人、施工方共同组织检验,施工方收货,买方、监理人、施工方签署《送货签收单》。(3)最终检验:接口填充材料安装完成,有关部门或买方应组织所有竣工验收部部门进行试运行后整体最终检验。卖方的货物只有经最终检验合格的,才能最终确定卖方所供货物为合格产品。检验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4)政府检验: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合同货物的质量或规格进行检验,含在施工现场对货物的抽检等。如果证明合同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5)检验费用:在国家规定的合同货物检测检验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条款第9.1款(1)项约定应检验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代表买方对生产接口填充材料原材料的检验及监督工作、按有关规定需对原材料进行外委检验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等。9.2验收方式(1)工厂检验:买方有权对其采购的货物提出工厂检验要求。如果买方提出工厂验收要求,则卖方应在测试前3天通知买方代表参加工厂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运输。但买方在制造厂的检查、检验和测试,并不代表该批货物的质量合格。若该批货物送至买方或安装使用后,买方发现该批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买方有权按合同条款第9.1款(3)项约定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2)到货验收: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卸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测,不会因为货物在出厂前通过了买方或监理人的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且检验费用由卖方负责。(3)最终验收:产品安装完成,有关部门或买方应组织所有竣工验收部部门进行试运行后整体最终检验。如果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则由买方指定的福建地区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其检验结果为准。检验结果达到技术条款所要求的即认为合格;否则,将视为不合格。(4)取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款的标准对取样范围进行现场取样,并以具有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已计入货物价格。当超出国家规定的取样范围进行取样时,若检测结果合格,由买方负责超出部分的检测费用;若检测结果不合格,由卖方负责超出部分的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关责任。(5)计量:货物的数量及规格以卖方的出库单为依据,若收料人员对该批货物的数量及规格有异议时,可重新测量。若误差在本合同规定以及《技术条款》中允许误差范围内,按原出库单的数量及规格收货;若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及技术条款的允许误差范围,本批计划材料全部按复测数量及规格签收。9.3 执行国家规定:如果应当有的技术要求,本合同以及《技术条款》中没有规定时,按照有关国家规定执行。10.技术文件10.1文件形式:卖方应在供货同时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卖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记录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10.2文件内容: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等需要的所有内容。10.3法律责任:买方按照技术文件的指导进行的任何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货物或其部件的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10.4份数: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上述技术文件一式两套给买方。10.5费用: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10.6随货移交: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货物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10.7拒绝付款:到货后买方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买方才接受卖方的支付请求。10.8文件交换:双方往来的技术文件,应有一个规范的发文交换签收程序,一方要求对方书面回复的,须在发文时明示,所有书面回复本合同没有特别提示的,应在14天内完成。11.保密11.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为履行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报价、材料来源或货物构思要求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如有违反,卖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1.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退还给买方。12.知识产权12.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2.2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买方有使用权,以后因卖方又创新升级的,卖方应及时帮助买方升级换代无偿提供给买方使用。12.3 双方因生产、安装本合同项下货物而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均有权使用和享用。13.产权与风险转移13.1卖方保证:卖方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是没有任何瑕疵的,不会发生第三人对货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的情况,否则,由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3.2在途货物: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应继续重新履行交货义务。13.3交付货物:在货物通过验收,卸到买方指定地点(即交付)后,签署《送货签收单》时,该批货物的产权(所有权)和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已交货货物被毁损、灭失的,买方可要求卖方及时补充供货,价格按本合同约定计价,卖方不得提价或拒绝补充供货。13.4转运货物:二次运输中,包括装载和运输中,如有任何损坏、丢失由卖方负责。13.5不合格货物: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对不合格的产品卖方应继续重新履行交货义务。13.6责任承担:产权和风险的转移前,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卖方应重新履行交货义务并承担损失;产权和风险的转移后,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买方仍应继续支付给卖方剩余货款,重新要求卖方补货的应增加相应的货款。13.7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发生风险的,损失由买卖双方按谁实际控占货物就由谁承担损失的原则解决。 13.8 风险与违约:尽管货物的产权和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但不影响因卖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如质量缺陷),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权利。14. 伴随服务14.1 交货后服务: (1)安装、调试: ① 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技术资料、方法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等。② 卖方应提供必要的专业安装技术人员对本合同所有的货物、材料进行指导安装, 并与买方的货物安装单位配合,进行货物的安装,直至货物(设备)满足买方的设计要求,并签署工地验收报告为止。③ 卖方派出的专业安装人员应具备三年以上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2)试运行指导:卖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3)测试与验收:卖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并参加工程的相关测试和验收。14.2 保修期服务: (1)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此保证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卖方对故障保修的响应,须在接到买方通知的3小时内予以答复,在买方要求时,卖方的技术人员必须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修理,相关的维修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完全修复为止。如果卖方不按时到场维修或到场后不能修复的,买方有权决定委托他人予以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该保修期内货物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卖方须及时给予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被更换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5)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卖方须与买方代表对合同项下货物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任何缺陷由卖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卖方须将缺陷原因、修理的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情况报告给买方,报告一式两份。(6)卖方必须提供满足质保期内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14.3及时服务:卖方有义务及时解决买方在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予以解释答复。买方如有需要,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14.4放弃索赔:卖方已对买方现场情况进行了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买方进行拒绝服务或索赔。15.质量保证15.1最新货物: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型号。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如果有这些缺陷也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5.2使用寿命与保修期:卖方所供货物的使用寿命即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0年,在此期间经确认属于材料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更换。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投产之日起计算24个月,保修期内由于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包括更换接口填充材料、施工安装等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免费提供修理并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整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5.3补救及延期:对全部货物保质期内的保修,如卖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卖方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保修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15.4停工损失:在卖方所供货物保质期内或在应当由卖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卖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全套设备保质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15.5买方责任:卖方所供货物保质期内,如因买方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卖方不负免费维修的责任,但卖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买方承担。15.6缺陷赔偿:如因卖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缺陷,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卖方在现场的指导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卖方应负责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导致或引起买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16.保证16.1工厂标准: 卖方保证对其工厂及货物的设计、生产、管理、交货、调配等建立完整的、有效的,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坚持实施,确保工程质量。16.2符合要求:卖方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符合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确保货物的质量。并且保证货物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所有有关的技术规格须与《技术条款》的规定一致。16.3不发生事故:卖方保证在施工现场,不会因卖方货物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缺陷、错误或原材料选用及制造工艺的采用上的缺陷而产生事故。如果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买方损失或工程延误的,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2款(2)项⑤点约定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16.4货物合格:卖方保证送至工地的货物必须是合格的货物。16.5赔偿损失:卖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买方提交有效货物质量和服务承诺书,在卖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损失。16.6可延迟付款:如果卖方没有按本合同要求,或没有按买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内推迟付款,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17.保险17.1 投保: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投保,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17.2 保单证明:卖方应将以上投保的有效保险单复制一份交买方。若卖方未能有效投保,买方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决定为卖方的事项投保,此项保费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18.违约与索赔18.1违约原则(1)警告: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标准、方法履行的,均是违约行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立即书面予以警告,违约方应及时纠正。(2)书面告知:一方违约后经一次书面警告不予改正的,另一方再书面通知对方违约事实及所违条款,同时提出索赔的数额和措施,另一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超期则视为另一方的违约事实成立。(3)违约金与赔偿:① 一方违约后,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并确定的违约事实,违约方应先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按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再承担约定的违约金。② 约定的违约金旨在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抵偿一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4)声明: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8.2违约索赔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向对方索赔:(1)买方违约:①单方取消合同索赔:买方在与卖方签署本合同后,无正当理由单方取消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暂定价总额的10%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②不按期付款索赔:在卖方满足了买方的付款条件后,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付款的,买方应按迟付金额0.1‰/日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但本项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2)卖方违约:① 不足量索赔:a. 卖方已运至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的货物,如被抽检的某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上的数量,且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范围,已到货的本批货物数量(多车运输的情况下)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b. 卖方供应的货物,不能经常出现负偏差的情况,同批货物中,如连续出现负偏差的现象,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买方的行为,买方有权要求赔偿。c. 如抽检超出本合同规定以及技术条款的允许误差范围。d. 证明卖方有以上不足量的,卖方除承担每次的约定的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按不足量额的价款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买方。② 质量缺陷索赔:a. 如货物在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及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检验结果记录或拆包检验单向卖方进行索赔。b. 证明卖方质量不合格的,卖方除承担每次的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外,还应按不合格量额价款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并承担有关检验费用。③ 延迟交货索赔:a.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货物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买方有权索赔。b. 卖方除承担每次的约定的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根据延期交货的天数并按本批次未按时到货的货款额的0.5%/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本项最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④ 贴牌、假冒、伪劣货物索赔:a. 若证实卖方货物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或生产组成所供货物的原材料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的,买方有权索赔。b. 发生贴牌、假冒、伪劣情况,卖方应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货物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赔偿金。c. 卖方除承担约定的每次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按照当批次实际购买金额总价的2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⑤ 服务延迟索赔:a. 卖方承诺的伴随服务,经买方书面合理通知,卖方不派员到场提供服务(包括联络会议)或所委派的技术服务人员的水平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买方有权索赔,卖方应按1万元/次/人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若因卖方的服务延误而导致买方工程停工或停止作业的,卖方还应按所延误工程的总价额(或造价)的1%/天向买方支付违约金。b. 货物施工安装期间,卖方委派的现场项目负责人若需离开项目现场,必须征得买方的监理人的书面批准,否则,每发生一次,卖方应按5万元/次/人向买方支付违约金。C、卖方、监理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买方给予每人次1万元/次/人的罚款,并直接从买方的货款中扣抵。⑥ 其他违约赔偿:卖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每次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18.3卖方违约后,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买方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抵扣,卖方不得有异议。19.违约补救19.1更换:经检验或抽检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以全新及合格货物更换,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在第二天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19.2另行采购:(1)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或延迟到货影响了工程的进展,买方有权从其它地方采购替换的货物。 (2)买方另行采购的,卖方应赔偿因买方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此费用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超出的部分,卖方应继续承担。19.3 赔偿损失:(1)由于卖方的责任导致第三方向买方索赔而致的损失由卖方承担。(2)由于买方的责任导致第三方向卖方索赔而致的损失由买方承担。(3)经书面通知卖方参加有关卖方货物分析、检验、计量、质量事故、技术服务等联络会议,卖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的,如果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4)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因卖方货物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卖方进行抢救时,卖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买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卖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5)经国家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合同货物的质量或规格进行检验,如果证明合同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经评估确认的损失由卖方承担。20.合同变更20.1卖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应预先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理据,经买方确认后实施,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附件。20.2卖方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发现合同原计划或方案不尽合理的,应及时通知买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修正计划或方案,经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文件后,双方再继续下一阶段工作。20.3在施工期间,卖方发现买方提供的施工现场情况与实际有不符的,应及时向买方反映,并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的应变方案。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双方再继续下一阶段工作。20.4买方在工程施工中途,变更合同内容以致造成卖方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进行补偿。20.5因买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卖方损失的,由买方承担。20.6无论卖方是否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要求提供的货物,卖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21.合同解除21.1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致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买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时,双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双方并努力寻求并采取措施排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满后30天内仍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互不提出索赔。 21.2 违约解除合同(1)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① 买方发现卖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有权提出终止部分合同,合同其他部分双方应继续履行。a.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b. 到货货物连续两批次质量抽检不合格;c. 出现两次逾期供货或单次供货延期达5天;d.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时,未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承诺;e.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② 买方发现卖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有权提出解除全部合同。a. 如果证实卖方在本合同的竞标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b. 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出现4批次抽检不合格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c. 货物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卖方的货物在交货、质量或售后服务中对买方的生产经营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被买方或有关行政部门定性为重大安全事故的事件);d. 出现三次逾期供货或单次延期达10天;e. 擅自更改货物主要材质、重要原材料产地等;f. 货物未在卖方的生产制造车间进行装配检验;g. 货物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或货物的原材料是贴牌、假冒、伪劣货物;h.经证实卖方有不服从或贿赂监理工作人员的行为。(2)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解除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而对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4)如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部分合同,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向对方支付该单项货物价格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全部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5)因买方违约而致解除合同的,买方除按约定的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违约而致解除合同的,卖方除按约定的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1.3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结算:解除合同时买方应暂停对卖方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合适的时间内,在双方核清先前应付款额及违约赔偿额后,由买方在确定后14个工作日内结清结余的未付款项给卖方 。(3)转让:若因卖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则买方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卖方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及与此相关的利益转让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些转让。22.企业撤销与破产22.1如果卖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依法裁定破产,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卖方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行为将不影响买方有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给买方因以上撤销或破产原因而解除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所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货物包括伴随服务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等。23.工程暂停23.1 因建设工程的暂停,买方可以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原因暂停本合同的履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卖方必须在暂停本合同货物的生产和供货,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买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23.2在买方提出供货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如果供货暂停是因为卖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 24.不可抗力2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4.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2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4.4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损失,不能归结于一方责任时,损失风险按发生不可抗力事实时各方对货物的控占状态各自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但取得的保险赔款双方应合理分配。25.转让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予以转让。如果卖方转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6.履约保证金26.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货币提供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至全部项目现场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完成后42天之日止。26.2履约保证金用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提供。26.3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6.4 买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竣工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完成后42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付给卖方。26.5 买方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并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27.合同语言和适用法律27.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也应用中文书写。27.2双方相互提交给的资料为其他国家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本,如果此文本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中文译本的文字说明为准。27.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28.税费2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2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8.3卖方提供给买方的结算发票应当合法有效,如果以后因卖方提供的发票违法致买方被处罚的,卖方应赔偿责任。28.4 税费费率按双方发生支付时国家颁布的税费费率为准。29.通知29.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一方或选用传真或电报或电子邮件,均按本合同上列明的通讯方式送达对方。29.2买方向本合同写明的地址邮寄书面通知或文件的,寄出之日视为有效的合理送到;买方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合同写明的邮箱地址发出电子邮件的,邮件中的书面通知或文件也视为有效的合理送到;买方以传真形式向本合同写明的电话号码发出传真的,传真的书面通知或文件也视为有效的合理送到。反之,卖方也可以同样方式向发包人送达,也视为有效。29.3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9.4凡合同规定任何人发出通知、同意或确认时,该同意或确认不得被无故扣押。31.争议解决3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31.2 卖方承诺,除发生货物质量及不可抗力因素外,在工程施工进行中,卖方不以任何违约或索赔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停止供货;否则,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2款(2)项③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2.其他约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篇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如下:合同附件1 技术条款合同附件2货物采购清单合同附件3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买方: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银行帐户名: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附件:货物采购清单1.说明1.1货物采购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买方验收合格签收确认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买方已认为卖方的报价中已包含货物数量增减的风险,实际供货期可能短于或长于本项目施工预估工期的风险,以及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的局部变更的风险,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货物供应数量、工期等有变化或一些局部变更为理由提出对各种货物的综合单价进行变更。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应由卖方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4第三者责任险由卖方负责投保。1.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货物采购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 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而在货物采购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在货物采购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1.6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 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7货物采购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1.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按规定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1.10货物采购清单报价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1)货物采购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 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货物采购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1.1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货物采购清单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工程量单价合价1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膏600ml/条条1200002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2cm厚㎡5000总价(元)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致: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和充分了解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的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合同条款、付款方式以及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采购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市有关招标、投标以及货物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2、无条件服从买方有关议程事项安排,自觉遵守相关的廉政纪律。3、保证所有提供给买方及招标代理单位的全部资料无任何虚假。4、保证生产能力完全满足招标人对货物的需求量,保证如期保质地按照买方的提供的交货地点和供货计划提交相关货物。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及在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30年,保修期为竣工投产之日起2年;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款提供货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全部质量责任。6、接受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如中标,愿按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的约束,并保证提供完善的全过程的综合服务。根据合同提出的要求和货物特点保证对售出货物的施工工艺进行跟踪指导,并负责与货物使用单位进行交验、确认、统计、结算等工作;提供施工安装技术指导,货物承诺终身保养。7、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项目的合同标的。8、提供维修、抢修方案。9、如因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买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的程度,并对造成的损失向买方赔偿。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 月 日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一、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二、商务标投标文件 一、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 标 编号:项目名称: 招标人:投标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目录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 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3:投标人一般情况表附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附表5:承诺书附表6:资格后审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投标人:(单位全称)1、资格审查申请书致:(招标人全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人企业全称)(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工程项目全称) 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技术和财务方面的质询:技术方面财务方面姓名姓名职务职务电话电话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4.1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须以资格后审申请提供的内容为准;4.2你方保留如下权利:(1)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2)接受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6、我方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地址:(包括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公章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签字、盖章为开标时招标人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时需要签字、盖章的格式;在做为投标人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时,则无需签字、盖章。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签字、盖章为开标时招标人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时需要签字、盖章的格式;在做为投标人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时,则无需签字、盖章。 附表3申请人一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工商注册号企业成立时间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员工人数)总部/工厂/代表处企业经营范围申请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 年月日 附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产品质量检定人员注: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的人员不能兼任。投标人:(单位全称) 年 月日附表5承诺书 (招标人全称)1、我公司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状态。2、我公司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我公司在此承诺,公司现有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4、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检察部门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建设信息网站上无我公司被国内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的公告。7、我公司所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以上承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 月 日附表6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料注:1、营业执照副本(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的。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 投标人: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姓名)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目 录19.1投标函;1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9.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9.4投标报价表;19.5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19.6 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6;19.7承诺书;19.8项目经理委任书;19.9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1、投 标 函致: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招标编号:)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文件,签字人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列文件:1)投标货物报价表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供的有关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4)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5)对随附投标报价表所规定的货物之供应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以大写和数字表示)。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8)投标人之投标有效期为90个公历日,自开标之日起。9)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10)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任何证据和资料。1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公函应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日期: 年 月 日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姓名) 性别 :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工程量单价合价1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膏600ml/条条1200002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2cm厚㎡5000总价(元)投标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 年 月 日5、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致:莆田市金莆供水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公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生产商全称(单位全称):年 月 日6、综合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书致: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和充分了解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的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合同条款、付款方式以及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采购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市有关招标、投标以及货物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2、无条件服从买方有关议程事项安排,自觉遵守相关的廉政纪律。3、保证所有提供给买方及招标代理单位的全部资料无任何虚假。4、保证生产能力完全满足招标人对货物的需求量,保证如期保质地按照买方的提供的交货地点和供货计划提交相关货物。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及在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30年,保修期为竣工投产之日起2年;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款提供货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全部质量责任。6、接受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技术条款、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如中标,愿按招标文件和供货合同的约束,并保证提供完善的全过程的综合服务。根据合同提出的要求和货物特点保证对售出货物的施工工艺进行跟踪指导,并负责与货物使用单位进行交验、确认、统计、结算等工作;提供施工安装技术指导,货物承诺终身保养。7、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项目的合同标的。8、提供维修、抢修方案。9、如因供货方的原因导致的买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的程度,并对造成的损失向买方赔偿。投标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年 月 日8、承诺书致:(招标人)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行为仍处于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期内;我公司财产没有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我公司不存在挂靠、转包行为。一旦发现以上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承诺日期:9、项目经理委任书我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委任的(姓名)为 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投标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日期:年月日10、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投标人如认为必要的) 第四部分 技术条款一、设计图纸及依据:1、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招标及施工图纸 。2、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二、技术参数、性能及要求:(一)质量等级要求: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1)本招标项目适用国家现行设计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由采购人随相关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具体技术要求。(2)本招标项目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二)技术要求:1、单组份聚氨酯密封胶(1)产品应符合JC482-2003《聚氨酶建筑密膏》,DB31/121-1993《日用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质量通用技术要求》(2)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表1的要求表1单组份聚氨酶密封胶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序号项目指标1密度(g/cm3)1.2~1.42挤出性(mL/min)≥803表干时间(h)≤244流动性下垂度(mm)≤35流平性光滑平整6拉伸模量(Mpa)>0.407弹性恢复率(%)≥708质量损失率(%)≤79防霉等级(级)≤12、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1)聚乙烯低发泡闭孔泡沫板应满足表2要求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参照(CECS117:2000)序号项目要求1密度,g/cm3≥0.122吸水率,g/cm3≥0.0053抗拉强度,Mpa≥0.154抗压强度,Mpa≥0.155延伸率,%≥1006撕裂强度N/mm≥57硬度(邵尔A度)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