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首次招标公告于2012年10月24日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招标综合采购网》上发布现,由于施工标段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该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报名,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LZC2012-Ag05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项目,5#、7#、8#、9#、10#厂房均为框架钢结构,建筑面积均约为9981平方米;6#厂房为框架钢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3530.75平方米。
2、建设地址:位于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内
3、工程款支付办法与方式: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至四年内支付完毕工程总价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北区)工业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工程二次招标
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外地市企业需要提交进平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需提交进豫备案介绍信;
3、至投报本工程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即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各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5、施工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相关专业壹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其本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投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时各投标人请携带:上述“三、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所要求的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两份。
3、报名地点: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朱女士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院内四楼
(鲁山县隆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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