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项目(G204-QLPG标段)的公告(二次公告)
关于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项目(G204-QLPG标段)的公告(二次公告)
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项目
(G204-QLPG标段)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且资金计划已落实。该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作为代建单位负责实施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及概况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连交办字〔2020〕3927号)的要求,桥梁建设和管理单位应落实通航水域桥梁防碰撞设施建设要求,对已建在建桥梁开展涉水桥墩防撞能力评估,对防撞能力不足的桥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桥梁防撞能力。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较多,为防止该段通航水域桥梁船舶碰撞,确保桥梁安全,拟开展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通航水域桥梁防船舶碰撞能力评估和对防撞能力不足的桥梁防撞能力保障措施进行勘察设计。
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共有5座跨越通航河流桥梁,具体情况如下:
(1) 鲁兰河大桥 :鲁兰河为规划Ⅵ级航道,鲁兰河通航净空为 45×4.5m,最高通航水位4.44m。鲁兰河大桥跨径布置为5x30+4x30+(40+60+40)+4x35+4x35m,上部结构主桥为变高度PC连续箱梁,引桥为装配式组合箱梁,先简支后结构连续,主桥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墩,过渡墩采用柱式墩,引桥墩采用柱式墩、肋板台,全桥基础采用砖孔灌注桩,桥梁全长 697.6m,中心桩号 K463+905.300。
(2)蔷薇河大桥:蔷薇河为六级航道,通航净空为22×4.5m,最高通航水位 4.34m。蔷薇河大桥跨径布置为12x20+(36+60+36)+7x20m,跨越蔷薇河航道采用跨径为(36+60+36)m的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跨越大堤及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0m预应力砼空心板梁,主墩采用薄壁墩,引桥墩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均为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518.947m。
(3)八一河大桥:八一河为五级航道,通航净空是5×45m,最高通航水位3.13。八一河大桥跨越连续高速公路和八一河,桥跨布置为(19x30)+[左幅:(29.175+3x26.086),右幅:(22.292+3x25.381)]+(42+70+42)+(3x30)m,下部主墩采用薄壁墩,过渡墩和引桥采用柱式墩,肋板桥台,桩基础,桥梁左幅全长928.634m,右幅全长919.634m。
(4)盐河大桥:盐河为四级航道,通航净空55×7m,最高通航水位3.15m。盐河大桥桩号为K483+043.49,桥梁采用9×30+(42+70+42)+9×30装配式组合箱梁、现浇预应力砼连续梁,下部主墩采用薄壁墩,过渡墩和引桥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肋板桥台,砖孔灌注桩,桥梁全长701.20m。
(5)善后河大桥:善后河为三级航道,通航净空是 70×7m,最高通航水位3.51m。路线在桩号K494+800.600处跨越善后河,善后河大桥主桥采用75+125+75m变高度pc连续箱梁,引桥采用30m 部分预应力砼组合箱梁,先简支后结构连续,桥梁全长 822.2m,主桥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墩,过渡墩采用柱式墩,引桥墩台采用双柱式墩、肋板台,全桥基础均采用砖孔灌注桩。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204-QLPG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防撞能力评估
对204国道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共有5座跨越通航河流桥梁进行实地勘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桥梁抗船撞性能验算,并提交桥梁防撞能力评估报告。
(2)防撞及助航设施勘察设计
在桥梁防撞能力评估基础上,针对防撞能力不足的桥梁进行助航及防撞设施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招标范围为:上述桥梁及跨越河流的实地测量、勘察、资料收集、桥梁抗船撞性能验算,助航及防撞设施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项目报批及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工程验收配合)等一系列工作。评估报告及勘察设计内容应符合《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 3360-02-2020)要求。
2.3 计划周期:
(1)防撞能力评估
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通航桥梁防撞能力评估报告(包含通航桥梁防撞验算书);
(2)防撞及助航设施勘察设计
通航桥梁防撞能力评估报告评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防撞能力不足的桥梁的助航及防撞设施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经审查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或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1.2 企业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跨通航河流桥梁工程或含有跨通航河流桥梁的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含养护工程)。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跨通航河流桥梁工程或含有跨通航河流桥梁的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含养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表”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工程内容、桥跨长度及类型、跨越河流通航等级、主要人员职务、交/竣工验收时间等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10:00至2020年11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获取
针对本次疫情特殊情况,投标人可以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1)现场领取: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邮寄领取: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联系,将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至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同时邮寄领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通过邮寄方式收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和图纸的投标人应在24小时给予书面确认收到回复。
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为800元/每标段,图纸售价8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电 话:****-********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电子邮箱:********7@qq.com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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