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森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矿山机械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青海森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绿梵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年产3万吨矿山机械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矿山机械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与黄河东路交叉东南角
项目投资:总投资6177.5万元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35298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矿山机械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厂房及专用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料场,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年生产能力3万吨。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青海森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与黄河东路交叉东南角1幢
联系人:曾斌 联系电话:
135*****91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北京绿梵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宏伟 联系电话:
133*****74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下方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青海森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