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天线/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14: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2月01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 ||
预算金额 | ¥34.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志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志****-********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先生、王女士****-******** |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详见公告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0-954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2.2磋商范围:采购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1套(部署点数1000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采购预算:34.6万元
2.4供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5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详见公告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磋商文件,详见公告内容
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项目编号:HTZB2020-954
一、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委托,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HTZB2020-954的“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业务网保密检查系统采购项目
2.2磋商范围:采购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1套(部署点数1000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采购预算:34.6万元
2.4供货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2.5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
3.3投标产品属于《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装备检测合格产品名录》的产品。
3.4供应商所投产品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
3.5提供(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19年及19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磋商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电话:****-********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联 系 人:刘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219号
联系方式:刘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方式:田先生、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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