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钢结构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钢结构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9-06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库尔勒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529号)批准建设。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批复了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钢结构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计划,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地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内。新疆段线路东起青海省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过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正线长度约708.182 公里。
本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包含站房网架屋面、钢结构工程雨棚、钢结构工程大库等共计12座,工程采用钢网架、钢柱钢梁、钢框架结构+门式刚架等结构形式,面积共计70604.17㎡,焊缝共计17474条,其中:一级焊缝40条,二级焊缝17434条。
2.2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
2.3计划工期:
全线建设工期为5年,本招标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止。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进行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钢结构工程(站房网架屋面、钢结构工程雨棚、钢结构工程大库等)一、二级焊缝质量第三方无损检测。
2.5工作要求
2.5.1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原铁道部、原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相关标准及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编制钢结构工程焊缝质量检测实施方案。
2.5.2按月向招标人汇报工作情况,并提报月度焊缝质量检测报告,发现焊缝检测质量问题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供处理意见及建议。
2.5.3检测全部工作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供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总结报告,项目竣工后协助招标人编制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5.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间钢结构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对钢结构工程相关影像、文字材料归档,形成钢结构工程档案资料。
2.5.5建设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开展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日常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钢结构工程相关会议,建立健全钢结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1.2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3.1.3近三年内承担过钢结构工程检测工作。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2.4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的情形。
3.2.5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国家铁路局“黑名单”公布期限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1日至 2019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2: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市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2楼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汇款通过银行对公柜台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22日10 时30分,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 时3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前投标人须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库尔勒火车东站新华路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2楼计划财务部
邮 编:841001
联 系 人:彭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9@qq.com
开户银行:新疆库尔勒市工商银行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铁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账 号:140*****041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法定委托人: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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