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技服2020年防喷器激光检测仪(二次)招标公告

钻井技服2020年防喷器激光检测仪(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钻井技服2020年防喷器激光检测仪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JJF-2020-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根据渤海钻探钻井技术服务公司防喷器检测实际生产需求,公司拟对此项目产品采取库内公开的方式组织招标采购,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计采购金额金额47万元。

2、技术要求:

(一)执行标准及要求

1. 执行标准:按GD&T,ASMEY14.5等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2. 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

3. 代理商或贸易商销售的激光测量仪器,应遵循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技术安全质量标准;

4.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标人开始制造之前的时间段内,如因标准、规程发生更新、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中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 如标准之间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技术质量要求

1. 所选的激光测量仪器型号为:RA8320-7;

2. 技术参数:

(1)七轴关节臂式测量机,带激光扫描功能;

(2)测量范围: 测量直径≥2.48m(第一关节到第三关节长度不小于1.24m);

(3)测量精度: Spat≤0.030mm,Euni:≤0.043mm(参照ISO10360-12标准并能提供该标准的原厂出厂精度证书);

(4)测量环境要求: 温度:5-40℃;湿度:工作环境湿度不大于90%;

(5)激光扫描测头技术要求

a.扫描精度:≤+0.028mm (2sigma置信概率);

b.扫描速度:≥752,000点/秒

c.扫描工作距离:≥165mm

d.单点间最小距离≤0.010mm

3. 产品材质要求:测量臂内外壁筒均采用航空级复合碳素材料制造,具有良好的温度稳定性,且使用前无须预热。

4.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生产技术资料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供货时,向招标人提供与合同产品相关性能试验验收标准。

(三)质量安全检验要求

1. 为确保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中标人所供安全产品到厂后会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相关标准检验,如未达标,招标人有权提出退货,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安全产品进行验收,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3、质量标准:GD&T,ASMEY14.5

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5、交货期:买方下达订货通知单之日起20天内。

6、交货地点:按照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该项目物资品种准入。

2.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且在中石油质量抽查中无质量问题。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渤海钻探工程公司的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新疆、四川等区域。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及以上。

5.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须取得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标的物类别。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中石油物资采购交易系统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且在中石油质量抽查中无质量问题。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0-11-2008:00:00至2020-11-2517:0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资质条件和准入条件,审核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表后再购买招标文件。仅支持以转账的形式购买标书。需要开发票的供应商请在审核现场说明。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付款附言写明:钻井技服招标费,售后不退。

3、未通过资质验证直接汇款者,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确认招标费到账后,招标文件将发送到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表填写的邮箱中。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钻井技术服务公司副楼二楼会议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3、请投标人提前到达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4、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钻井技术服务公司副楼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钻钻探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渤海钻探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大港油田红旗路1130号

项目负责人:晋伟,电话:***-********,电子邮箱:jinwei08@cnpc.com.cn;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6457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 激光 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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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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