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第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第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第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2019-LGDSJZ-HBCT-1008-1

三、项目概况:我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3家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车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帕萨特轿车、全顺旅行车、奥迪A6、迈腾、丰田普拉多、丰田酷路泽、丰田汉兰达、途观、荣威550、三菱帕杰罗、别克商务、考斯特、金龙大客车、安凯大客车、东风运输车。

维修所需配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空调滤芯、机油、蓄电池、轮胎、空气压缩机、点火线圈、火花塞、离合器压盘、离合器压片、水箱、变速箱油、前照灯、前保险杠、前刹车盘、前刹车片、后刹车盘、后刹车片、刹车总泵等。所需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合作周期为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须含有“汽车维修、汽车配件”内容,供应商需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有实体维修场所,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企业。

(六)最近一年具有良好的纳税、社保记录。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23日——202011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123日——202011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委托被授权人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具体发售地址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4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12149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七、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八、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董助理、崔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双从 李伟帅

电 话:****-********

传 真:****-********

202011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车辆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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