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掘路修复) 招标公告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掘路修复)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掘路修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2)具有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为综合养护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上海市路政行业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掘路修复)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20-60196)

3、预算编号:16-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山区供水管网改造掘路修复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5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9、最高限价:********.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1、项目联系人:封琴琴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1-2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2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20 16:00:00至2020-11-2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2-14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old.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项目改为全程线上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开标应携带的资料与纸质投标文件快递至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上海市金山区采购中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快递延期的风险,尽早将标书寄出。(2)届时请供应商携带网上投标回执。(3)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金山区石化松南支路49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03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邮编:200540 邮编:200540
联系人:姚道新 联系人:封琴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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